西安富婆家中多瓶名酒不翼而飞,装监控后,竟发现不可思议的真相( 二 )





有句话叫“防火防盗防闺蜜” , 但王女士从来没认为自己的闺蜜需要防过 。 原来 , 周某和王女士是老乡 , 住一个小区 , 孩子也在一个幼儿园读书 , 平时见得多 , 经常互相串门 , 王女士也不知道周某什么时候悄悄拿走她家的钥匙另外配了一把还没被她发现 , 直到这次周某被抓现场 。
可王女士还是难以置信 , 周某为啥要偷自家的东西?仅仅因为自家有钱嫉妒吗?周某到案后供述说 , 自己绝没有嫉妒王女士 , 只是因为她欠了债还不上 , 又不想开口借钱丢面子 , 干脆直接偷东西了 。 这次如果没被发现 , 她是打算拿王女士家房产证去抵押骗钱花的 。
据了解 , 周某先后从王女士家盗走的名酒就有30多瓶 , 其行为毫无疑问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 , 按《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 构成盗窃罪的 , 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 , 二年内三次盗窃的 , 入户盗窃的 , 携带凶器盗窃的 , 或者扒窃的 , 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周某的盗窃数额已经符合数额巨大的标准 , 还是几次入室盗窃 , 她必定要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付出代价 。 王女士虽然破了案 , 却丢了个朋友 , 也不大高兴 , 她无法理解周某缺钱不借反而直接偷的逻辑 , 但其实周某为了什么盗窃对量刑而言没有特别大影响 , 因为犯罪事实摆在那里 , 既然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
【西安富婆家中多瓶名酒不翼而飞,装监控后,竟发现不可思议的真相】这件事也给王女士提了个醒 , 有时候最难防的不是陌生人 , 而是熟人 , 刑事案件中 , 熟人作案的例子不少 , 所谓“人心隔肚皮” , 人际交往中多留几个心眼还是很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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