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湖南女孩屡遭告状生恨,骗2名同学喝下鼠药,看她们中毒身亡( 二 )


不过在本案中 , 美美投毒害死两名未成年 , 构成故意杀人罪 , 但在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 不满14周岁的人 ,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 都不负刑事责任 , 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
意味着便不能以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给美美量刑 。



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 ,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十二周岁 , 修改为了“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 都不负刑事责任 , 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 ”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jin、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 情节恶劣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 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应当受到保护 , 得到社会更多的关心和关注 , 使其茁壮成长 。 但年龄不该成为犯罪者的“庇护伞” , 大多数成年人还是认为“年少不懂事”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 因此每当未成年人触犯法律 , 只要是涉及到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 , 就必定会引发热议 。
而生命可贵 , 愿所有人对生命心存敬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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