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全程未察觉异常,因开灯酿出血案


2020年杭州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全程未察觉异常,因开灯酿出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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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全程未察觉异常,因开灯酿出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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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与小李是定居浙江杭州的一对年轻夫妻 , 两人自由恋爱 , 感情很是不错 。 情到浓时顺其自然领了证结了婚 , 由于攒下的积蓄还不够买房 , 所以他们只是租房住 。 为了省点钱 , 租的是老旧小区 , 物业与治安都得不到保证 。 本来想着再攒攒 , 他们就可以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 就可以在杭州有个真正的家了 。
然而万没想到的是 , 还没等到买房子的那天 , 先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 那是2020年5月18日晚 , 小芳劳累了一天 ,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 。 吃过晚饭 , 再洗澡、洗衣服 , 便折腾到了晚上十点多 。 她实在是累得不行了 , 便打算先睡觉 , 毕竟明天还要上班呢 。 小李跟她的作息时间不同 , 上班时间比较晚 , 下班时间也比较晚 。

经常到十一点、十二点甚至是凌晨才会回来 , 今天很不巧 , 因为公司的一些事忙得比较晚 。 就是这段时间出了意外 , 有个姓王的惯犯出来行窃 , 看小芳、小李住所没亮灯 。 便以为没人在家 , 遂入室行窃 , 偷着偷着不慎弄出了一点动静 。 这动静吵醒了小芳 , 但小芳以为是小李回来了 , 没有在意 。 只是嘀咕了两句 , 问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 怎么不开灯 。
王某不知是太过心慌 , 还是看见小芳起了歹心 , 不管不顾的扑了过去 。 一个不知实情 , 一个将错就错 , 两个人就这么误打误撞的发生了关系 。 要说王某也实在是胆大 , 事后还打算躺下来休息一会儿 , 可小芳的一个举动打破了他的设想 。 原来小芳想要上厕所 , 随手打开了灯 , 结果一睁眼就看见一个陌生男人浑身赤裸的躺在自家床上 。



四目相对 , 两个人都愣住了 , 还是小芳先反应过来 。 她这才明白 , 原来刚刚的人竟然不是丈夫 , 而是小偷!小芳又气又恼 , 一边拿衣服遮掩 , 一边破口大骂 。 王某见她看到了自己的脸 , 惊慌失措 , 为掩盖自己罪行决定杀人灭口 。 随后两人打斗起来 , 小芳清楚他发了狠 , 看起来是想要自己的命 。 顿时慌了 , 明白以自己的力气 , 是打不过他的 。
也不再过多纠缠 , 拿上衣服就跑进了卫生间 , 迅速把门给锁上了 。 可在卫生间里也不是办法 , 这门并不牢固 , 他早晚会进来 。 为了自保 , 小芳找到了放在卫生间的工具箱 , 拿出里面的扳手和锤子 。 如果对方进来 , 就用这个跟他拼命 , 挣扎间她拿一个锥子扎中王某的腹部 。



王某吃痛倒地 , 这让她有了逃跑之机 , 没跑多远便碰上了回家的小李 。 望着丈夫 , 小芳惊魂未定 , 哭着说出了刚刚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 小李赶紧报警 , 王某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 那一下并没有扎到要害 。 只是受了些伤 , 保住了性命 ,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法理分析:在这起案件中 , 王某一开始的目的 , 只是非法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 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 如果他在拿了财物之后就跑 , 便只构成盗窃罪 。 如果窃取的财物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 那么很可能只会是治安处罚 , 这个立案标准要看四条: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 入户盗窃 ,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 其他立案标准 。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这个惩罚 , 相对来说并不是很重 , 更多的是教育、警示作用 。 可问题是王某并没有拿了财物就跑 , 反倒起了色心 , 冒充小芳丈夫与之发生关系 。

【2020年杭州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全程未察觉异常,因开灯酿出血案】虽然此时小芳并无反抗行为 , 但她是因为误以为对方为丈夫才没有反抗 , 属于不知反抗的特殊情况 。 在特殊情况下 , 失去了被害人反抗的前提 , 依然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 应当以QJ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236条 , 一般情况下的QJ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相较盗窃 , QJ的罪行就要严重得多了 ,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 。
在小芳发现真相后 , 王某意图杀人灭口 , 此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 。 盗窃转化为抢劫 , 入户抢劫、意图杀伤人是加重情节 , 量刑又比一般QJ罪要重 。 《刑法》第263条 , 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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