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 江西两名少年都是重刑犯,把女孩囚禁在房间,强迫她卖自己( 二 )


面对警方 , 曾小三等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 逼迫女友“卖自己” , 这种恶劣的行径实在是令人发指 , 性质极其恶劣 。

曾晓庆不仅意图强迫小陆MY , 还前后与刘某某对她进行4次QF , 已经构成QJ , 且行为性质属于LJ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LJ性质恶劣 , 情节严重 , 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 , 因此曾晓庆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 曾小三作为强迫小陆MY的“发起人” , 虽然他没有与小陆发生接触 , 但是他协助了曾、刘二人的QJ行为 , 因此应以QJ罪的共犯论处 , 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 , 刘某某被另案处理 。
在此案中 , 曾小三与曾晓庆两个人最开始的目的是强迫小陆MY , 若行为已经实施 , 则他们又构成一项罪名:组织、强迫他人MY罪 。

犯此罪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MY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所以如果小陆已经被他们逼迫进行了MY行为 , 则他们在数罪并罚之下会接受更加严重的惩罚 , 好在警方及时出现 , 事态没有往更加严重的方向发展 。
回顾整起案件 , 曾小三的叵测居心极其恐怖 , 但是小陆的疏忽大意以及掉以轻心也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 所有人在网上交友时都一定要注意甄别对方的意图和人品 , 不要等到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时才发现自己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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