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022年林某涉嫌诈骗罪,终不批捕的取保候审。

【29、2022年林某涉嫌诈骗罪,终不批捕的取保候审。】

29、2022年林某涉嫌诈骗罪,终不批捕的取保候审。


29、2022年林某涉嫌诈骗罪 , 拆解犯罪构成 , 理清人员关系 , 终取保候审 。
江西老表林某最近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 一切功劳在深圳的远房舅爷的介绍 , 并且还不需要30万彩金 。 然而 , 在帮助未婚妻收一笔款200万再转给舅爷170万后不久 , 有人报警了 , 林某和未婚妻和舅爷还有背后人全部被抓 , 涉嫌诈骗罪 。
家属找到李晓明律师时表示任何信息都不知道 , 所有的案情要律师去看守所当场问 , 会见时 , 林某说他也才知道 , 舅爷在深圳是一个社会人 , 专门帮人“捞人” , 未婚妻有没有参与舅爷的事他不清楚 , 事发是因为 , 张三的儿子被抓到看守所 , 张三听说未婚妻认识人 , 主动来找未婚妻 , 并且声泪俱下连尊严都不要了 , 一个大老爷嘛的跪在一个小姑娘面前请求帮忙 , 事情就到了舅爷手上 , 舅爷拍着胸脯说 , 你儿子小事情 , 只要钱到位 , 我有资源马上给你儿子取保候审 , 就有了前面说的200万转到林某的银行卡 , 之后又被转走170万到舅爷指定账号的事 , 后面 , 舅爷承诺的取保候审失败 , 不逮捕失败 , 检察院取保候审搞不定、不起诉也搞不定 , 法院缓刑还是搞不定 , 儿子判刑(实刑)后 , 张三去报警了 , 控告舅爷诈骗 , 牵出了林某 。
李晓明律师围绕着林某有没有参与前期计划、谈判、收钱、后期用钱、办事等全部环节开展工作 , 梳理时间和流程和林某的参与程度 , 林某告诉律师:“就刚开始和舅爷和未婚妻与张三吃了个饭 , 我只是一个服务员的角色 , 全程在招待他们 , 他们谈事情我都没有参与 , 之后回家未婚妻借我银行卡用一下 , 我就把手机给未婚妻了 , 手机验证码未婚证直接在手机查看 , 需要刷脸的时候我就去刷一下 , 至于银行卡为什么还剩余30万 , 我真不知道 , 也不知道这30万的用途 , 也没去问未婚妻准备拿这30万干什么 , 我也更加不敢去动这30万 , 钱现在还在银行卡里面” 。
公安的逻辑是 , 林某组织了饭局 , 舅爷是林某的舅爷 , 不是未婚妻的舅爷 , 然后 , 林某收了200万又转给舅爷170万 , 林某自己拿了30万 , 林某肯定是主犯和发起人 。 由于过年前深圳疫情加剧 , 看守所又限制会见时间 , 加上本来看守所的号就不好抢 , 李晓明律师天天都加入抢号大军 , 每天盯着看守所的放号系统 , 在十天内会见了林某四次 , 结合家属后面在外了解的信息 , 李晓明律师和林某全面分析了信息和案件进展和所有情节及参与程度所带来的法律问题 , 林某刚开始还面临一个心理障碍 , 如果自己如实说没参与 , 那么收钱和筹备的工作肯定就是未婚妻 , 未婚妻会重判 , 而自己就留下个没有“当担”的熊样 , 这婚也不用结了 。 李晓明律师告诉他 , 怎么想是你自己的事 , 但是我会给你分析你怎么想怎么口供带来的后果 , 律师不会告诉你怎么说和怎么决定 , 但律师会引导你要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 , 去给你做最有利的辩护 。
回到法律问题 , 涉案根本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张三作为一个能拿出200万现金的社会精英 , 就不是一个普通人 , 张三如果说自己社会阅历不足被舅爷用虚假的信息蒙骗 , 认为舅爷能百分百搞定 , 张三肯定是在撒谎 , 张三也就是一个赌徒 , 赌一把舅爷能搞定 , 赌赢了儿子就出来了 , 赌输了就撒泼打滚 , 这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中要求的 , 被害人是基于行为人的行为陷入错误认识 。 另外 , 涉案是否涉及其他罪名比如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只要林某没有参与没有谋划也不知情 , 就不应该对林某追责 , 当然 , 林某银行卡的30万不义之财被抓时就被公安查封冻结了 。
后李晓明律师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多次联系检察院发表辩护意见 , 并申请检察官提审林某 , 终检察官采纳律师意见 , 对林某以证据不足不予逮捕 , 林某在腊月二十八深夜取保候审后看守所释放 , 并幸运的捡漏到了一张新开通的赣深高铁的车票 , 并于第二天大年腊月二十九除夕晚饭前回到江西老家赶上了团年饭 , 遗憾的是 , 未婚妻没有在身边 , 还在看守所 。
一句话心得:花钱“捞人”一场空 , 养肥了“大哥”却耽误了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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