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一家三口遭灭门,凶手是27岁无业青年,动机荒唐至极( 二 )



更何况黄某是累犯犯人 , 在杀害谭某一家三口前 , 他刚刚出狱不久 。 所谓的累犯 , 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 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 对于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综上所述 , 中山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QJ罪两罪并罚 , 判处黄某死刑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因为黄某残忍的手段和令人愤怒的暴行 , 这起案件引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 , 其中也有一部分人认为 , 黄某罪不至死 。

这些人认为“欠债还钱 , 天经地义” , 既然谭某强借钱不还 , 就应该付出代价 。 事实上在我国法律中 , 从来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 天经地义的说法 。 无论是杀人还是欠债 , 都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越过法律 , 对其他人施加暴行 , 这就属于违法犯罪 。
【2012年,中山一家三口遭灭门,凶手是27岁无业青年,动机荒唐至极】因此笔者认为 , 黄某被判死刑完全是罪有应得 , 法院的判决也公平公正 。 反而是那些为黄某喊冤的人 , 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内心是否纯良 , 是否还有道德和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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