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生了情人的孩子后惨遭夺子,对方:就是借你的肚子( 二 )


拐骗儿童罪包括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 即将被害人置于自己或者第三者的非法支配之下 。
其中的支配 , 是指通过对被害人施加物理的或者心理的影响 , 进而左右被害人的意志 , 使其难以摆脱行为人的影响 , 但不以完全拘束被害人的自由为必要 。

尽管何吉昌是犯罪嫌疑人何大国自己的儿子 , 但何大国强行将何吉昌从其母亲王宝玲身边抢夺走 , 导致何吉昌脱离了其监护人王宝玲的控制 , 所以他依然犯了拐骗儿童罪 。
至于李念华协助丈夫何大国抢夺婴儿何吉昌 , 则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 李念华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 从犯 ,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是从犯 , 对于从犯 ,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经吉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 , 认定何大国犯有拐骗儿童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认定李念华犯有拐骗儿童罪 , 因其情节轻微 ,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两年 。
在这里 , 笔者要提醒大家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 , 一句话就是: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 , 但是有孩子抚养权就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

何大国作为何吉昌生父有监护权 , 但是他和王宝玲没有结婚 , 并且有自己的家庭 , 所以何大国对于儿子并没有抚养权 , 而且他强行夺走孩子更是触犯了法律 , 希望何大国的例子能够提醒大家 , 家人与爱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 妄想依靠欺骗和违法手段获取 , 绝对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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