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趁妻子加班,强占小姨子致其怀孕,最终酿伦理纠纷( 二 )



对于情节恶劣、侵犯幼女、在公共场合实施侵犯、存在LJ情节或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人 , 法院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或死刑 。
案例中的刘职 , 在醉酒后对小姨子实施了侵犯 。 小玲年纪虽然不大 , 但却不属于幼女 。 法律规定 , 未满14周岁的女孩才算幼女 , 因此刘职不构成侵犯幼女 。
两人发生关系的场合是李女士家中 , 不属于公开场合实施侵犯 , 且刘职全程只有自己一人犯罪 , 因此也不构成LJ情节 。 最后的结果只是导致小玲怀孕 , 既没有杀害小玲 , 也没有致使小玲重伤残疾 , 因此刘职不属于情节恶类的QJ罪 。
但刘职多次侵犯 , 并致使受害人怀孕的行为 , 却能够让法院对其加重处罚 。 一般的QJ罪 , 法院都是以3年有期徒刑作为起点 , 没有其他情节和因素 , 都是直接判处三年 。 但刘职情节特殊 , 又致使被害人怀孕 , 法院商议后决定 , 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

回顾这桩案例 , 不难发现又是一起夫妻矛盾纠纷导致的家庭伦理悲剧 。 在案例中 , 无论李女士还是小玲都存在一定的过错 。 李女士在和丈夫感情淡薄后 , 要么及时修复感情 , 要么着手准备离婚 , 拖下去只会对两人都造成伤害 。 小玲在案发后 , 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 如果她及时将这件事告诉姐姐 , 或许也就不会怀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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