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女子和异性合租酿成的悲剧:合租一月就和室友发生关系


2015年福州女子和异性合租酿成的悲剧:合租一月就和室友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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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女子和异性合租酿成的悲剧:合租一月就和室友发生关系】
2015年福州女子和异性合租酿成的悲剧:合租一月就和室友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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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女子和异性合租酿成的悲剧:合租一月就和室友发生关系


合租是如今很多打工人都非常喜欢的一种租房方式 , 选择合租 , 一来可以选择比较好的居住环境 , 二来可以节约在租房上的花费 , 是一举两得之事 , 但合租同时也有一些弊端 , 与比较熟悉的人合租倒还好 , 要是与陌生人合租 , 在安全上就会存在一些隐患 , 毕竟了解一个人并不能只通过外表 。
女子刘某某于2015年11月时与男友一起来到福州工作 , 可刚来到福州 , 两人就在租房子的问题上犯了难 , 因为两人的公司分别在福州城的两边 , 若是一起租房住 , 就肯定会有一个人上班不方便 , 若是要折中 , 就只能租在市中心 , 但两人又无力负担高额的房租 。

于是两人只能分开住 , 但刘某某在公司附近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一间合适的出租房 , 要么是价格太贵 , 要么是位置不好 , 就在刘某某为此烦恼的时候 , 一则招租广告吸引了她的注意 , 这间房子无论是位置还是居住环境都非常符合刘某某的预期 , 最重要的是价格还便宜 。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 , 这是一间合租房 , 而且室友是一名男子 , 因此刘某某又打起了退堂鼓 , 但房子其他方面的优点又让她没办法拒绝 , 于是她就和男友商量了一下 , 让其陪着她去看看 , 如果室友可靠 , 她就租下来 。
接着刘某某就联系上了房东 , 并带着男友一起去看房 , 房子的条件很不错 , 而且室友陈某看起来也是一个比较老实的人 , 而且刘某某带男友过来并非只是为了让他陪着看房 , 还有一种震慑陈某的意思 。

不过陈某看起来还比较可靠 , 不像是个坏人 , 于是刘某某就将房子租了下来 , 之后她与陈某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 两人都要上班 , 下班回到家之后也是各自在房间里忙自己的事 , 因此两人一直都相安无事 。
当然刘某某也对陈某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 每次要睡觉时 , 刘某某都会锁好门 , 以防陈某心怀歹意 。 但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 , 刘某某发现陈某这个人其实还不错 , 因此她的戒备就稍微放松了一些 , 但她也没想到 , 这一下的放松竟然会让她遭遇一场噩梦 。
2015年12月23日早上 , 这天刘某某正好休息 , 劳累了很长一段时间 , 刘某某便睡了个懒觉 , 而在熟睡中 , 刘某某突然感觉到一个男人抱住了自己 , 想要和自己亲热 , 因为刘某某的男友这天正好也休息 , 并约定好早上来看她 , 再加上刘某某正在半梦半醒间 , 房间里也比较昏暗 , 所以刘某某就下意识地将对方当成了男友 。

发生关系之后 , 刘某某也清醒过来 , 但这时她却突然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竟然是陈某 , 刘某某无比震惊 , 接着她便不顾陈某的阻拦拨打了报警电话 ,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陈某逮捕 , 因为证据确凿 , 因此陈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任何隐瞒 。
根据陈某的供述 , 当天早上 , 陈某起了个大早 , 而他洗漱完毕准备返回房间时突然发现刘某某房间的门虚掩着 , 从门缝中 , 他还能看到正在熟睡中的刘某某 , 一时间 , 陈某邪念顿生 , 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 在欲望的驱使下 , 陈某便进入刘某某的房间 , 对其动手动脚 。
没成想刘某某全程都没有任何反抗 , 反倒十分顺从 , 因此陈某就认为 , 刘某某都没有反抗 , 所以他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QJ , 可检察院还是认定其构成了QJ罪 , 这是为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构成QJ罪需要具有如下两个要件:
一是采取了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 , 二是违背妇女的意愿 , 在本案中 , 陈某的确没有采取暴力或是胁迫等非法手段 , 而且在发生关系时 , 刘某某也没有反抗 , 这样看来 , 陈某的行为似乎并不满足如上两个要件 。

但在QJ罪的司法解释中 , 暴力与胁迫并非所有的非法手段 , 其中还包含了妇女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情形 , 在本案中 , 刘某某在被侵害时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 , 且刘某某将陈某误认为男友 , 因此刘某某当时的状态就属于不知反抗 。
而且没有反抗在QJ罪的认定中并不能作为妇女自愿的依据 , 事后刘某某选择报警 , 这就说明她并非自愿 , 因此陈某的行为构成了QJ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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