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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80平的商铺 , 碰上市里修建地铁 , 拆迁款应该给多少合适?
房主估价3000万 , 声称少一分都不行 , 遭到拒绝之后 , 2次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 法院都判决先拆了再说 。
这是怎么回事?房主是否漫天喊价 , 评估依据是什么?法院的判决又是否合理呢?
当收益极好的店铺碰上拆迁
2001年 , 学法律做投资的李女士和丈夫 , 在武汉汉江区最繁荣的地带买个了7层楼的底层店铺 , 用来出租做投资 。
门店面积287平米 , 层高5米 , 总共花费了110万 。
李女士将它精心装修之后 , 招租广告一贴 , 立马就有好多人前来询问 。
本着价高者优先 , 最终李女士以每年60万租金将店面租给了一家银行 , 并且签订了长期合同 。
银行收入大 , 较为稳定 , 加上年年房价飞涨 。 14年来 , 李女士靠着这个门店的年租 , 狠狠的大赚了一笔 。
不仅自家的生活质量翻了好几倍 , 送儿子出国留学 , 还在老家给父母修了房 , 甚至投资给弟弟开了公司 。
看着李女士的生活越来越好 , 周围人都说她当初真是眼光独到 , 找了这样一个宝藏店面 , 得以“一铺养三代” 。
每每这时 , 李女士内心也很十分庆幸当初咬牙买下了这个店铺 。
可好景不长 , 后来市里规划发展 , 要修建6号线地铁 。
武汉市人口上千万 , 加上有长江和汉江的阻断 , 修建地铁 , 可谓是惠民利民的阳光工程 。
而市政府在经过规划之后 , 为了将成本和损失最小化 , 地铁的出入口选在了汉江区最繁华地带 , 也就是李女士的店铺门口 。
或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 拆迁是一件好事情 , 毕竟靠着拆迁就能够实现一夜暴富 , 谁会不愿意呢?
可对李女士而言 , 她的店铺位置极佳 , 收益也极好 。 家里的事事都指望着这个店铺 , 失去了就等于是生活没有了保障 。
但她同时又清醒地认识到 , 这是政府的项目 , 已经做出了规划 , 不可能因为她一个人而改变 。
于是为了将利益最大化 , 她开始了解相关的赔偿方案 。
她咨询汉江附近同等位置的多家商铺 , 得知大多在买卖的时候都是按照每平方米十万块钱算 。
按照这个价格 , 加上装修费和租金损失 , 再参照国家赔偿标准 , 最终李女士计算出 , 如果一定得拆迁的话 , 自家的商铺能够获得拆迁款3000万 。
这个数目对李女士来说 , 是差不多可接受的 。
她认为市里修地铁 , 作为公民有责任有义务 , 肯定要支持 。 可她也不愿意让自己亏 , 想着如果能按价赔偿 , 那是最好的结果 。
那政府方面的评估价格是怎样的 , 能够让李女士如愿以偿吗?
3000万拆迁款变1500万?
2013年 , 当商铺征收通知出来的时候 , 李女士立马就去了解了政府对店铺的评估价格 。
“1508万 , 怎么只有1508万” 。
李女士不敢相信地喃喃自语 , 这跟她自己估算的价格足足差了近一倍 , 合计下来只有五万一平方米 。
李女士怎么也不肯接受 , 也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 。
那么为什么政府的估价跟李女士的不同 , 还相差甚远呢?依据又是什么呢?
政府的依据
政府负责人解释 , 赔偿款是他们请来的专业机构评估出的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