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男子入住酒店裸睡一晚后,才发现被单上有一大片血迹


辽宁大连,男子入住酒店裸睡一晚后,才发现被单上有一大片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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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男子入住酒店裸睡一晚后,才发现被单上有一大片血迹


细思极恐!辽宁大连 , 一男子为了参加专升本考试 , 遂入住到一家快捷酒店当中 。 由于入住酒店时 , 已经比较晚 , 第二天又还有事 , 于是洗漱过后 , 男子就关灯上床睡觉了 。
万万没想到的是 , 男子次日醒来后 , 无意中却发现 , 被子上有一大片血迹 , 这血从何而来?习惯裸睡的男子 , 细思极恐!于是马上去找酒店方理论 。
可酒店的处理方法是 , 找来工作人员 , 将被子换了后 , 就不了了之 。 男子对于酒店的态度 , 非常不满 , 觉得他们不负责任 。 这血是从何而来的 , 这血是什么血?裸睡接触后 , 会不会有什么毛病?酒店统统都没有给出答案 。
直到男子将现场视频发到网上后 , 酒店方才来找他 , 协商处理 。 可他们的意见是 , 免房费、删视频!

好家伙 , 他们的意思是想通过一晚房费 , 来掩盖自己过失 。 男子自然不能答应他们 。
目前 , 酒店方总部发布声明称 , 他们已经道歉 , 已成立专项小组对酒店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彻查 。 当值员工已被开除 。
1、看完酒店的声明后 , 网友表示 , 看来他们都还没明白大家所关心的重点:血从何而来?是人血么?有没有危害?如果是人血 ,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 会流那么多血?这些酒店有义务、有能力搞清楚 。
2、这事就算完了吗?其实不然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男子支付等价房款入住到酒店 , 双方形成的实际上是合同关系 。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 酒店方有义务为男子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入住环境 , 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 。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辽宁大连,男子入住酒店裸睡一晚后,才发现被单上有一大片血迹】也就是说 , 因酒店一方未能提供卫生、舒适的入住环境给顾客 , 属于违约行为 , 因此酒店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注意 , 如果对男子精神上造成损害的 , 男子还可以主张索要精神损失费 。
以上只是对于男子的侵权责任 。 众所周知 , 酒店纪营者保证房间干净卫生 , 是酒店的义务 , 而且对于这种义务 , 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明确规定 , 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应当保证卫生安全 , 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 , 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
第36条规定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可处以2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 , 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 处以2千-2万罚款;情节严重的 , 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 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

换而言之 , 男子不仅可以起诉维权 , 还可以向主管反映情况 , 表达自己的诉求 。
那么大家认为 , 这些血是怎么来的呢?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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