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3岁表弟住表哥家,4个月后表嫂怀孕了,罪魁祸首是表弟( 二 )


王普索要20万是为了弥补自己的精神损失 , 离婚案件中确实经常出现损害赔偿之说 , 对此原《婚姻法》和现行民法典的规定略有不同 , 以现行《民法典》为准 , 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如果一方外遇 , 另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诉讼 , 司法实践中并不必然视为重大过错 , 具体要看个案证据 , 如果夫或者妻背叛婚姻 , 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直接致使感情破裂 , 无法调节以致离婚(如次数较多 , 发生在女方孕期和哺乳期等特殊时期 , 有了非婚生子等等) , 作为重大过错得到法院的认定 , 无过错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不过损害赔偿的数额并不由无过错方决定 , 而是由法院综合过错程度、行为方式、无过错方的受损情况、夫妻财产状况、实际履行能力、社会影响、赔偿金额应达到惩教相结合的效果等因素 , 进行酌情判定 。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离婚案件 , 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情形的 , 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 无论丈夫指妻子外遇还是妻子指丈夫家暴都需要拿出相应证据 , 被认定为过错的基础上 , 才能谈其他 , 在众人调解下 , 王普最终放弃了对妻子索赔 , 只希望能与妻子重归于好 。
问题在于 , 虽然事后查出依依怀孕是假的 , 是她为离婚编造的借口 , 高国强也表示愿意离开表哥家 , 依依却还是对丈夫十分抗拒 , 可以想见 , 王普此前所做的一些事可能深深伤害到了妻子 , 要想挽回 , 他还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 , 6年的夫妻闹到如此难堪地步 , 让观者唏嘘 。
回过头看依依 , 其实想离婚与否是个人的自由 , 但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 , 也并不是理智的做法 , 无论男女对婚姻都应当保持基本原则 , 既不肆意伤害伴侣 , 也不放纵自身堕落 , 用心经营才能收获平稳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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