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03年殒命慈溪市一出租屋!始作俑者竟是结发妻子


浙江宁波:男子03年殒命慈溪市一出租屋!始作俑者竟是结发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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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发生在浙江省宁波慈溪市 。
罪犯宋某 , 男 , 1983年出生 , 四川人 , 女犯叶某 , 男 , 1976年出生 , 四川人 , 被害人张某 , 男 , 叶某丈夫 。
叶某因张某曾强迫其卖淫致夫妻关系不睦 , 叶某在浙江卖淫时 , 结识了宋某 , 二人确定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 预谋杀害张某 , 经商议 , 叶某以去浙江慈溪卖淫为由 , 于2003年8月29日 , 将张某骗至由宋某承租的慈溪市某出租屋居住 , 同月31日 , 张某在该租房内食用了两人掺了毒鼠强的饭菜而中毒死亡 , 二人清理现场后逃匿 。
2018年3月21日 , 叶某到案并被慈溪公安刑拘 , 2018年3月28日 , 宋某到案并被慈溪公安刑拘 , 2018年4月27日 , 二犯被逮捕 。
2019年7月11日 , 宁波中院医生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宋某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判处叶某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赔偿张某家属经济损失50万元 , 其中叶某赔偿30万元 , 宋某赔偿20万元 , 二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
宣判后 , 宋某上诉 。

2019年9月9日 , 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 , 上诉人宋某及原审被告人叶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浙江宁波:男子03年殒命慈溪市一出租屋!始作俑者竟是结发妻子】法院认为 , 上诉人宋某及原审被告人叶某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过错及宋某、叶某能如实供述基本事实等情况 , 对二人均可从轻处罚 。 宋某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 要求二审从轻改判的理由成立 , 予以采纳 。 原判定罪正确 。 审判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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