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黑车司机以低价诱骗女孩上车后,实施抢劫并将女孩杀害


广西柳州,黑车司机以低价诱骗女孩上车后,实施抢劫并将女孩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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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黑车司机以低价诱骗女孩上车后,实施抢劫并将女孩杀害】
广西柳州,黑车司机以低价诱骗女孩上车后,实施抢劫并将女孩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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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发指!广西柳州 , 来自武宣的廖女士坐车来到柳州某客运站后 , 被一名黑车司机以低价为诱饵 , 诱骗上车 。 尽管廖女士已经非常小心 , 将车子的车牌、颜色、品牌以及司机的侧脸等相关信息 , 提前发给男友 , 并嘱咐男友 , 如果其1个小时没到目的地或失联 , 就要立即报警 , 但廖女士最终还是不幸 , 惨遭毒手 。
警方接到廖女士男友报警后 , 立即开展工作 , 进行调查 , 但此时司机与廖女士均处于失联状态 。 虽然办案民警根据经验 , 已有不祥预感 , 但民警并没有因此放弃 , 后经深入开展工作 。 民警将黑车司机何某抓获归案 。

据何某交代 , 其因生意失败 , 遂产生了以低价揽客的方式 , 将乘客诱骗上车 , 并使用车上提前准备好的作案工具 , 抢劫他人钱财的想法 。 而廖女士正是因为其实施抢劫时 , 反抗被捂住口鼻致窒息身亡的 。
何某称 , 其在廖女士死亡前 , 已经逼问出其手机支付密码 。 因此其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 , 遂而将廖女士推入电井坑 。 事后将廖女士手机上的钱财转走 。
目前 , 本案公安机关已审查终结 , 并已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 换而言之 , 等待何某的将是人民的审判 。

1、有网友说 , 既然廖女士已经有预感危险即将来临 , 并已经通知男友 , 为什么还要和男友说等一个小时后 , 才报警呢?这是冒险之举 。 网友的意思就是说 , 一感觉到危险就应该让男友先报警 , 事后就借故打电话给男友并开免提聊天 , 震慑何某 。
这个观点 , 笔者赞同 。 也确实是个办法 , 但笔者同时还认为 , 任何情况下 , 黑车一定不能乘坐 。 风险太大 , 安全没有保障 。 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
2、何某在公安机关接受审讯时 , 已经交代得很清楚 , 他是在实施抢劫时 , 遭到廖女士反抗 , 将其杀害的 。 因此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定罪原则 , 本案将评价为抢劫罪(致人死亡) , 而非故意杀人罪 。

注意 , 如果何某是抢劫后 , 为掩盖罪行而杀人的 , 那么其行为将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数罪并罚 。
刑法第263条规定 , 构成抢劫罪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因实施抢劫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也就是说 , 本案何某的罪行 , 最高可判处死刑 。 当然 , 如果法院认定其具有法定可从轻情节的话 , 也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的 。
强调一点 , 当罪行不足以从轻时 , 法院在考虑量刑时 , 也会毫不犹豫地依法选择不从轻处罚 。

3、从民法角度来说 , 故意杀人罪属于过错行为 。 《民法典》明确规定 , 因过错行为侵害他人 , 造成他人身体遭受损害 , 甚至死亡的 , 被侵权人或其近家属有权主张侵权人 , 对其作出民事经济赔偿 。
最后 , 通过本案例 , 笔者认为 , 有必要提醒广大网友 ,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 生意失败并不可怕 , 只要足够努力 , 还是有翻身的机会 。 如果想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试图走捷径 , 那才是最可怕的 。 因为法律不接受任何人任何原因的解释!必须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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