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推荐阅读
- 【百度热搜】茅台冰淇淋被炒至250元一杯,比官方价高出3倍
- 摩托车被交警扣去了一般怎么处理
- 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本人不去可以吗
- 那名被绑架的国足队长到底是谁
- 貔貅被别人摸了怎么办
- 怎样防止信用卡被盗刷
- 社区居委会属于事业单位吗
- 违法征地向什么部门举报
- 自行车热背后原因是什么 自行车为什么能被炒成理财产品
- 程少商为什么被退婚 《星汉灿烂》程少商结局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