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辞职5个月,竟接到原单位人资经理电话,要求她进行竞业赔偿( 二 )


后来经过我的询问得知 , 她并没有跟原单位签署过竞业禁止协议 , 不过劳动合同里有没有注明 , 她忘了 , 但是又一个好消息 , 她没有收到过公司的补偿金 , 工资明细中也并没有体现 , 这下我总算是放心了 , 然后我对他保证说:“你放心回去工作吧 , 这件事情我来处理 , 你不用再担心了 。 ”
后来她离开我办公室后 , 我找到了她原单位老板的联系方式 , 跟对方沟通了一下 , 她原单位老板告诉我 , 好像是离职时 , 她和人资经理发生了一些小矛盾 , 所以才发生了这样的事 , 她的原单位老板说:“王总 , 这件事我也不是很清楚 , 不过你放心 , 回去以后我来解决 。 ”
道谢后 , 我挂断了电话 , 不管她原单位老板说的是真是假 , 我都不在意了 , 我的目的达到了 , 解决了我员工的工作问题 , 不再影响她的工作状态了 , 我就可以安心了 。
后来我把结果告诉她后 , 她非常开心地说:“老板谢谢你 , 我这次跳槽后 , 被原单位难为 , 多亏了你的帮忙 , 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 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 要不给我一个机会请你吃饭吧 。 ”

我笑笑说:“吃饭就算了 , 也不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 你能努力工作为公司贡献你的价值就够了 。 ”
离职见人品 , 这句话不只是说员工 , 同样也是说公司 , 员工离职肯定是有原因的 , 排除客观原因以外 , 员工离职要么是干得不开心 , 要么就是赚的工资少 , 如果管理者不能解决员工的这两个问题 , 那么员工离职跳槽是必然的 。
员工离职以后 , 作为原单位 , 真的没有必要难为以前的员工 , 其实如果大家能互相留下一个好印象的话 , 无论是员工 , 还是原单位 , 在后续的职场 , 和商场中 , 都很有可能还会有合作的机会 。
就像我们单位客服遇到的事情一样 , 很明显原单位的竞业禁止完全不符合规定 , 竞业禁止协议需要在员工和单位都自愿的情况下 , 单位可以和具有保密义务的员工 , 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签署竞业限制条款 , 并在员工离职后 ,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 并且限制期不能超过两年 。
人资对于这样的规定肯定是了解的 , 他故意对我的员工这么说 , 让她作出赔偿 , 肯定是带有难为的意思 , 这么做确实有些过分 , 有些不顾及往日员工对公司作出的贡献 。
我认为自己作为员工的老板 , 有必要在员工遇到困难的时候 , 伸出援手帮助员工 , 这既是为了员工 , 也是为了公司 , 只有员工解决了困扰自己的问题 , 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
【同事辞职5个月,竟接到原单位人资经理电话,要求她进行竞业赔偿】不过我的经历也给了很多企业面试官一个警示 , 在面试的时候 , 对于应聘者在原单位签署过的协议条款一定要详细问一下 , 以免在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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