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拒载乘客导致发病身亡, 家属张口就要六十一万, 法院这么判很是不服


女司机拒载乘客导致发病身亡, 家属张口就要六十一万, 法院这么判很是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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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拒载乘客导致发病身亡, 家属张口就要六十一万, 法院这么判很是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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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是一种新型出租车模式 , 乘客只需要动动手指 , 在手机上下单 , 网约车司机接单后便可以拉载乘客 。 无论对乘客还是司机来说 , 这都是一种非常便捷的交易方法 。 然而网约车也会引发各种各样新的问题 , 比如发生在天津的这起因司机拒载引发的纠纷:

事情还要从2017年3月16日这天说起 , 上午九点多的时候网约车司机刘丽接到一笔订单 , 显示的位置较远 , 她开着车跑了大约20分钟才到地方 , 然而等到达下单乘客的楼下后 , 她却发现有一老一小搀扶着一名老太太缓缓走来 。
这两个年轻人就是下单的人 , 他们称自己的家人哮喘病发 , 希望司机能快一些将老太太送到医院里治疗 。 刘丽一看那名老人奄奄一息的模样就不乐意了 , 说道:“死在我车上怎么办?”这句话说的有点冲 , 让那两名年轻人十分气愤 , 而刘丽随后因害怕老人在自己车上去世为理由 , 拒绝载他们到医院 , 并建议他们拨打120急救电话 。

然而 , 在老人生死未卜时 , 这两人却没有拨打急救电话 , 反倒和刘丽理论起来 , 不让她离开 。 随后他们起了争执 , 刘丽的出租车车窗都被打破了 。
她非常愤怒 , 立马拨打了110 。 就在此时 , 几个邻居围了上来 , 在看到老太太因争执而激动、病情加重时 , 提议由自己开车送到医院里去 。
【女司机拒载乘客导致发病身亡, 家属张口就要六十一万, 法院这么判很是不服】当老太太坐上车的时候 , 刘丽却突然下了车 。 她先是抢走了病人家属的手机 , 阻止他拨打120急救电话 , 随后又跑到了邻居家的汽车前面拦住他们 , 并吼道:“我现在也不要钱了 , 我就要拖死病人!”她挡住了前面的路 , 不让邻居开车送老太太去医院 。

剩下的邻居赶紧过来把她拉走了 , 老太太这才被送到医院 。 然而等到达医院的时候 , 她就被诊断为没有生命体征 。 医院开具了证明 , 老太太在来的路上已经死亡 。 家属随后并未进行尸检 , 直接将其送往火葬场火化并下葬 。
事后 , 死者刘芳的家属——也就是在场的老林(刘芳老伴)及小林(刘芳儿子)一纸诉状将刘丽及其背后的网约车出租公司告上法庭 , 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614000元 。
那么 , 刘丽、网约车公司需要赔钱吗?刘芳的死亡究竟和谁有关呢?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 , 其实刘丽、刘芳家属做的都有问题 , 林家父子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叫网约车 , 而是赶紧拨打120急救;后来在刘丽拒载时 , 也不应该再和她起争执 , 而是拨打120或者找他人送老太太去医院 。
而刘丽在拒载后不应该拦截邻居的车辆 , 毕竟老太太病发了 , 时间对于她来说就是生命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首先网约车出租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为事发时刘丽的所有行为都是个人行为 , 无法上升至网约车公司 。
其次 , 我们从一审、二审的判决中分别来分析刘丽、林家父子在这起案件中的责任 。 一审判决刘丽承担50000元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 法院认为 , 从客观上来说无法证明刘丽拒绝搭载、阻挠死者就医的行为与死者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因为死者的家属未进行尸检 , 就先将死者火化 , 无法对二者因果关系举证 。
但是从主观上来看 , 刘丽是存在过错的 。 首先她拒绝搭载 , 明知刘芳已经病发 , 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 但是却见死不救 , 违背了人的基本伦理道德;其次 , 她还在邻居送刘芳去医院的时候阻挠其就医 , 行为也是很恶劣的 , 所以法院据此认为刘丽应当适当补偿死者家属 。
从一审的判决中我们能够发现 , 法院认为客观事实无法说明刘丽的行为导致了刘芳抢救无效 , 但是同时认为刘芳的行为很恶劣 , 属于违反了我国社会的公序良俗 。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 ,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 法院判决刘丽补偿死者家属 。 其实这一判决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 , 因为当事人对损害结果并不都是没有过错的 , 刘芳的先不提 , 林家父子在送医过程中 , 肯定存在疏忽 。
二审的判决完全打翻了一审判决结果 , 认为刘丽的行为与刘芳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其一 , 刘丽作为网约车司机 , 与林家父子已经签订了搭乘的合同 , 那么需要负责将乘客送到指定地点 , 但是她并未履行合同上的约定 , 造成延误刘芳送医时间;其二 , 刘丽在冲突发生时有拦截林家父子拨打120、拦截邻居送医的行为 , 同样造成了延误送医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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