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 , 还有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 , 即片面共犯 。 这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未完全达成一致 , 而客观上却实施了共同犯罪 。 比如本案中 , 蒲某先行犯罪 , 邹某随后在蒲某并不知情、借助蒲某先前犯罪的基础实施共同犯罪 。 先不考虑蒲某未遂的结果 , 单独以他的主观意图来讲 , 他的行为性质是很恶劣的 。
法律之所以将LJ确定为QJ罪的法定从重情节之一 , 正是因为其行为的主观恶意深 , 给被害人造成的身体损害及心理伤害较普通QJ罪更严重 。 如果从行为人角度来说 , 蒲某并没有这么深的恶意 , 所以肯定不能受到更严重的处罚;但是邹某的恶意已经达到了LJ的程度 。 从被害人的角度来说 , 小芳虽然此前并不知道蒲某对自己实施了侵害 , 但是在报警后已经得知自己差点被LJ ,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 她内心受到的打击和伤害肯定会加剧 。
通常我国司法实务中 , 对于LJ的片面共犯 , 各有各的处理结果 , 而现有的法律文件中缺少关于这种情况的明确处理办法 , 因此邹某到底能否以LJ论处 , 只能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 无论邹某、蒲某最终究竟被如何处罚 , 他们的行为无疑是罪恶的 。 仅因为女邻居睡觉没关门 , 他们就肆意闯进别人的家实施犯罪 。 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弱 , 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
不过话说回来 , 小芳也确实应该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 既然此前她的门锁经常发生故障 , 就应该及时排除这种安全隐患 。 “害人之心不可有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女性朋友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万分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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