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位女子在女儿还没满月的时候,就带着22万彩礼钱离家出走了( 二 )


也就是说 , 当庆平起诉孙艳丽离婚 , 然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孙艳丽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 , 这22万元不是用于自己的个人高消费(22万在一年花光 , 不符合常理) , 而是用于了家庭的生活开支 。
如果她不能证明 , 那么她就需要返还给丈夫庆平11万元 , 甚至要多一些 。
如果她能证明 , 这22万都用于家庭的生活开支了 , 那么她就无需返还给丈夫庆平一分钱 。

其实 , 我个人还是认为 , 如果双方没有大到不可调和的矛盾 , 还是不要离婚的好 , 毕竟 , 两人还有一个女儿需要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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