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男孩上高速砸车取乐,致一特殊身份女子死亡,名字耳熟( 二 )


  • 以精神状态划分 , 精神病人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 , 不负刑事责任;在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 应负刑事责任 , 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
  •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15岁的林某未满16周岁 , 在2012年7月12日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邢丹一案做出审判:
    林良健因为犯下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另外的黄金泉与蔡志成犯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六年 , 同时 , 三人被判处赔偿邢丹家属人民币96886.45元 。
    在邢丹出殡当天 , 被邢丹和丛飞救助过的孩子 , 不远万里赶来 , 就为了见邢丹最后一眼 。
    一场玩闹 , 却夺取了一个良善之人的生命 , 如果邢丹还再世 , 那么在她继续前行的慈善道路上 , 还会有更多贫困孩子因此受益 。 可邢丹的生命却戛然而止 , 止步于那条高速路上 。
    (涉及隐私 , 当事人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 , 仅配合叙事 。 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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