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东一男子欺凌女儿长达4年,致女儿多次怀孕,法院判了( 二 )


(1)Q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QJ妇女、J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J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本案中 , 王某借助父亲的身份 , 利用自己长期对家人实施暴力的行为对小娟造成威压 , 使其不敢对自己的行为产生反抗 , 然后在违背小娟的主观意志的情况下 , 强行对小娟进行了长达四年的QF , 导致小娟多次流产 , 给小娟身体与心理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 因此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QJ罪 。
此外王某第一次对小娟实施不轨之事时 , 小娟还未满14周岁 。 依据相关法律 , 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 却还要强迫对方委身于自己 , 该行为不论对方是否自愿 , 都属于QJ罪 。
身为父亲的王某不可能不知道小娟的年龄 , 可他还要违背伦理道德对自己的女儿下手 , 动机卑劣 , 行为恶劣 , 出于从重处罚情节 。 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 ,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9年 。
(《2007年 , 广东一男子欺凌女儿长达4年 , 致女儿多次怀孕 , 法院判了》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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