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某美食街烤鱼店,两拨人发生争执


贵州贵阳,某美食街烤鱼店,两拨人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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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去 , 你不要去!” , 贵州贵阳 , 凌晨4时许 , 某美食街烤鱼店 , 两拨人发生争执 , 继而发生斗殴 。 多名男女拿着酒瓶和座椅互殴 , 从店里打到了店外 , 损害了店门口的桌子 , 一桌客人吓得也逃了单 , 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 一名男子要上前混战 , 被一名女子死死拉住 , 不让他过去 。 目前 , 警方回应 , 已控制相关人员 , 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



真是猖狂啊!公安部开展的夏日治安百日行动还在继续 , 公安部刚刚派出督导组 , 这些人还不老实 , 真敢顶风作案!

至于案发原因 , 警方还在调查中 。 但不管是哪方有过错 , 只要动了手 , 就没有赢家 。 何况双方都动了手 , 又是拎酒瓶又是拿座椅相互攻击 , 这性质就变了 , 就变成互殴了 。 因为在公众场合 , 而且人数众多 , 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 重则可能被定性为聚众斗殴罪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处10-15日拘留 , 并处500-1000元罚款 。

从视频看 , 双方人数众多 , 且不光动手 , 还用酒瓶和桌椅殴打对方 , 已经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了 。 需要指出的是 , 成立聚众斗殴罪虽然需要多人参与 , 但不要求斗殴的各方都必须3人以上 。

【贵州贵阳,某美食街烤鱼店,两拨人发生争执】

根据《刑法》第292条 , 聚众斗殴的 ,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 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致人重伤、死亡的 , 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冲动是魔鬼啊!吃个宵夜能干起仗来?真心搞不明白 , 出去吃饭是图乐呵呢 , 还是找别扭呢?这下好了 , 撞枪口上了 , 一旦被刑事处罚 , 那就是有前科了 , 有公职的工作就不保了 , 而且对今后余生的影响会很大 。

出门在外 , 妨碍他人或对别人造成不便了 , 要及时诚恳道歉 。 而如果被侵害 , 也要一定要学会宽容 , 切不要得理不饶人 。 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 不仅会使事态升级 , 害人害己 。

而对于目无法纪、顶风作案的人 , 必须严惩 , 绝不姑息 , 震慑其他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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