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怀疑妻子不忠,躲床底下5小时,情夫让人难以置信 纪实( 二 )


可没曾想覃芳竟然理直气壮地对谭强说:“我出轨又怎样 , 我俩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 ”谭强不知道她是如何得知自己的事情 , 但眼下他就是认为妻子的行为万万不可原谅 , 不仅知错不改 , 反而还与自己争执 。
怒火已经到了极点的谭强 , 已经被气红了眼 , 再加上覃芳时不时地在一旁煽风点火:“过不下去就干脆了 , 刚好孩子与财产可以一人一半 。 ”谭强没有想到多年的感情 , 就这样被覃芳云淡风轻地说断就断 , 失去理智的谭强为了发泄怒火 , 便对覃芳进行长时间的毒打 , 期间还有脚踢、扼颈等极为暴力的行为 。 当他恢复理智之后 , 覃芳已经在他的殴打下没有任何气息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案中 , 谭强因为泄愤 , 情绪极端扭曲的他企图用打骂、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健康的行为 , 来达到怒火发泄的目的 , 利用男女力量的差异 , 进行压制性的毒打 , 此举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 谭强此次犯罪的结果造成覃芳死亡的既定事实 , 手段残忍 , 等待谭强的必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其实两人之间的婚姻既然已经到了这般不可挽回的地步 , 完全可以选择离婚 。 并且根据《民法典》规定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并不会因为父母的关系变化而终止 。 虽说离婚会对孩子的童年造成损伤 , 但从眼下两人的情况来看 , 离婚才是最好的结果 。
(注:《广西一男子怀疑妻子不忠 , 躲床底下5小时 , 情夫让人难以置信 纪实》人名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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