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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一女子回到小区,却被保安给拦住,要求她到保安室登记】

7月26日 , 河南周口一女子回到小区 , 却被保安给拦住 , 要求她到保安室登记 , 她以为只是普通的登记 , 不料 , 当她登记完却被吓了一跳 。 她转身时 , 发现保安正拿着手机偷拍她 , 她大声呵斥对方 , 并报了警 。
据李女士介绍 ,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发现了 , 这名保安经常以登记的名义 , 偷拍穿裙子的女性 , 她之前遇到过一次 , 向小区物业进行了投诉 , 随后 , 物业让这名保安录了个道歉视频 , 她就没有继续追究 。
可没想到 , 距离上次还没过多久 , 保安居然又这样做 , 看来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 ”
事实真是这样吗?
这次她直接选择了报警 , 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 , 检查保安手机后发现 , 他的相册里有一段李女士和朋友的视频 , 但并不涉及到隐私 , 无证据证明他偷拍女业主裙底 。
其实 , 偷拍这个事情可大可小 , 难道一定要偷拍裙底才是违法的吗?只要没有经过本人同意 , 随意拍摄 , 这就是不对的 。 其他业主知晓后 , 也是纷纷指责保安偷拍的行为 。 保安此举不仅侵犯他人隐私 , 而且还涉嫌违法 。
事发后 , 物业对涉事保安做出了开除的处罚 。
不得不说 , 这保安真是胆大包天 ,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做出这种事 , 若不是李女士这次报警 , 还不知道会有多少女子被拍 。
为了一己私欲 , 干出这种事 , 不仅有违公序良俗 , 更是侵犯他人隐私 。 偷拍并非是仅有一句“我自己看了一遍就删了 , 又没进行传播”就可以对自己洗白的行为 。 相反 , 该行为自发生之日起 , 便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 触及到了诸多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这件事也没什么误会 , 手机里的视频 , 就是最好的证据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着登记的招牌 , 背地里却干着这样的勾当 , 着实让人无语至极 , 这次是偷偷地做 , 那么下次呢?不知道还会做出什么事来 。
民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外 , 还可以追究偷拍人的民事责任 。
偷拍的行为 , 往往已经构成了侵权 , 侵害他人隐私权 。 李女士在有证据证明其偷拍行为 , 已经给自己造成消极影响的情况下 ,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
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 , 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偷拍者将视频进行传播获利 , 可就不只是拘留这么简单了 。 根据《刑法》第363条规定 , 以牟利为目的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 。
知情者介绍 , 李女士和保安此前曾发生过矛盾 , 物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 不排除报复的可能 , 民警没有发现相关证据 , 对保安没有进行任何处理 。
据悉 , 视频发布者是李女士的朋友 , 其在网上发布的情况有些断章取义 , 我们要做的 , 是不信谣不传谣 , 虽然在这件事中 , 没有找到保安偷拍裙底的证据 , 但是其拍李女士的视频 , 却是客观存在的 。
你说 , 一个保安拍女业主的视频 , 会拿来干嘛?
不管保安是真的做过 , 还是女业主报复 , 为了名声 , 物业都不可能让他继续干了 。 至少从目前民警的调查结果看 , 没有发现涉及隐私的照片和视频 , 所以 , 无法判定其是否违法 。
但也提醒各位女性 , 若是遇到偷拍的情况 , 一定要保持冷静 , 勇敢制止 , 可以大声喊叫 , 向周围的群众进行求助 , 积极寻求目击证人 , 并拨打110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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