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轰动上海的“流氓案”:四人当众扒掉女子衣服,主犯判死缓( 三 )


1992年7月13日下午2点 , 沪上“5.29”大案进行一审判决 , 主犯吴某祥被判处死刑 , 缓刑两年 , 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阿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除了这四个当众扒掉邱阿珍衣服 , 犯下了流氓罪的罪犯外 , 吴阿娣的另一个弟弟吴某永以及妹夫俞某祥也因妨碍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跟有期徒刑两年 , 各缓刑三年执行 。
到此 , 这桩引起了上海1300万人共同关注的大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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