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48万交给儿子保管,钱被用完以后,母亲还向女儿索要40万( 二 )


对于儿子不再向自己支付赡养费的行为 , 母亲靠着手中的存款维持了一段时间后 , 竟然找上了女儿陈芳 , 她希望女儿陈芳给自己四十万元养老 。
向女儿索要40万元 , 母亲是这样解释的 , 她认为陈芳的家庭经济条件很好 , 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 , 所以她才开口向女儿索要这笔钱的 。

母亲的养老钱是被哥哥用掉的 , 自己也曾多次提醒 , 想到这里陈芳她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这个要求 , 并拒绝接听母亲的电话 。
母亲看到陈芳不愿支付这笔费用感到非常生气 , 她一直在强调女儿家庭经济这么好 , 就要承担一些责任不能这么计较 。 双方因为这件事情发生纠纷后 , 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差 , 双方每次见面都会引发争吵 。
随着陈芳多次拒绝支付费用 , 母亲手中的存款快要被用完以后 , 母亲竟然将陈芳告上了法庭 , 她要求女儿一次性陈芳向自己支付40万元的赡养费 。
【母亲将48万交给儿子保管,钱被用完以后,母亲还向女儿索要40万】
2022年7月陈芳和母亲一同走进了法院解决这起纠纷 , 哥哥和嫂子当天因为有其他事情要忙 , 所以就没有出面参加 。
母亲要求女儿陈芳一次性四十万的诉求 , 并没有得到选择支持 , 但陈芳却被要求每月向母亲支付一笔赡养费 , 并和哥哥共同承担母亲的额外开销 。
经过工作人员的出面调解 , 陈芳她同意了每个月向母亲支付500元的赡养费 , 至于母亲的额外开销 , 她则要承担百分之四十的比例 。
对于这个结果 , 陈芳虽然已经表示了同意 , 但她离开现场时却没有和母亲说一句话 , 双方就像互不相识一般各自离开现场 , 通过这个举动可以看出她内心中依旧不太认可这个结果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 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可以向父母索要赡养费 。
作为相应的责任 , 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 生活困难或者缺乏劳动力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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