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博士生捐精5次后猝死,家属向生殖中心索赔400万,法院判了( 二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 , 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 , 这一规则适用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造成损害 , 或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等情形 。
依照这一规定 , 生殖中心即便是没有过错 , 也需要承担责任 , 最后法院宣判 , 高校与医院不承担责任 , 生殖中心分担郑某家属50%的损失 , 共计19万余元 。 这件案子也就画上了句号 。 但对于郑某的家属来说 , 失去郑某才是最大的损失 。
郑某正在读博士 , 与妻子刚刚结婚不久 , 他的未来无比光明 , 但因为一场意外 , 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 人生无常 , 没有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 因此我们要更加珍惜眼前之人 。
(《回顾 博士生捐精5次后猝死 , 家属向生殖中心索赔400万 , 法院判了》一文中所用人名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 侵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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