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还想来要财产,你说行吗?


不赡养老人,还想来要财产,你说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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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还想来要财产,你说行吗?


不赡养老人 , 还想来争财产 , 你说行吗?
前几天 , 看到一个视频 , 一位老人在年轻时就因性格不合与老婆离了婚 , 三个孩子都判给了老婆 。 老人独自过 。 后来老人年纪大了 , 行动不便 。
社区找到他 , 和他商量 , 如果他同意的话 , 社区可以给他养老送终 , 但他身后的一切财产均归社区所有 。
老人想了想同意了 , 并在协议上签了字 。 老人后来因病重住院 , 社区派人护理 , 一直到老人病故 。
死后第二天 , 他的三个孩子来了 。 他们找到社区 , 要求继承老人的财产 。
社区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 几个人就把社区起诉到了法院 。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 老人身后财产均归社区所有 。
古语云:百善孝为先 。 孝敬老人是一个人基本的品德 , 人人都应当做到 。 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 , 是不懂得感恩的人 , 没有良心的人 , 忘恩负义的人 。

百善孝为先
中国有首名为《劝孝歌》的古诗:“人不孝其亲 , 不如禽与兽 。 ”
子曰:“孝 , 德之本也 。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 , 是做人的根本 。 一个孝敬父母的人会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 , 这是一切善行的本源 。 假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 , 那他对待别人就不可能会有慈悲善良的真心 。
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带到这个世界上 , 是自己的大恩人 。 没有他们 , 就不会有自己 。
滴水之恩 , 当涌泉相报 , 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
父母离婚 , 并不是子女不赡养某一方的理由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也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 。
尊老、敬老、爱老是当今社会倡导的道德风尚 , 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父母任何一方有困难 , 或生病住院 , 需要照顾 , 子女都应当义无反顾地去帮助他们 , 照料他们 , 伺候他们 。
古代二十四孝中有个“卧冰求鲤”的故事 。 晋朝琅琊人王祥 , 生母早丧 , 继母朱氏对王祥十分刻薄 , 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 , 使他失去父爱 。
但是王祥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怨恨父母 , 相反 , 他对父母非常孝顺 。 父母患病 , 他便衣不解带、日夜侍候 。
一年冬天 , 继母生病想吃新鲜鲤鱼 , 但当时是寒冬腊月 , 冰封三尺 , 天寒地冻 , 根本无法捕鱼 。 但是王祥为了能让病中的继母吃上活鲤鱼 , 就解开衣服卧在冰上 , 想用自己的体温化开坚冰捉鱼 。
突然三尺厚的冰自行融化 , 从冰洞里跃出两条鲤鱼 。 王祥高兴地回家为继母做鲤鱼 , 继母食后 , 果然病愈 。

卧冰求鲤
后人为了纪念王祥 , 有诗云:继母人间有 , 王祥天下无 。 至今河水上 , 一片卧冰模 。
父母者 , 人之本也 。 不愿伺候父母 , 就等于忘本 , 忘了自己的根 。
《弟子规》有云:亲有疾 , 药先尝 , 昼夜侍 , 不离床 。
在老人需要你伸出援助之手的时候 , 你袖手旁观 , 冷若冰霜 , 见死不救 , 于心何忍 。
老人去世了 , 你觍着脸来争财产 , 怎么张得开口?自己不妨先扪心自问一下 , 自己到底有没有良心 , 配得上这份财产吗?有资格来争吗?
老话说 ,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 这句话告诉我们 , 人要多做好事 , 多做善事 , 自然会有好报 。 上天不会亏待一个好人 , 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 。
【不赡养老人,还想来要财产,你说行吗?】“爱出者爱返 , 福往者福来” , 当你心存善良 , 用爱和善对待别人的时候 , 别人也会同样回报你以爱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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