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小伙4天偷188个电瓶 , 就为过七夕情人节?”安徽阜阳 , 发生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 。 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 , 其电动车的电瓶被人偷了 。 警方接到报警后 , 立即展开调查 , 随后根据监控录像等线索 , 锁定一男一女有重大作案嫌疑 。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 , 男子在作案时 , 女子就在不远处负责“把风” , 女子觉得男子动作慢时 , 还不停催促对方 。
【安徽阜阳,男子为了情人节给女友送礼物,带女友4天偷188电瓶】随后民警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 , 来到男子家中进行抓捕 。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 , 得知民警的来意后 , 男子没有狡辩 , 也没有推脱责任 , 直接就说“这事是我自己干的 , 与我女朋友无关” 。
据民警调查得知 , 男子在短短四天时间 , 带着女朋友居然疯狂作案33起 , 总共盗窃了电瓶188块 。 而最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 , 据男子供述 , 其的作案动机是因想在七夕情人节时 , 给女友买礼物 。
目前 , 电瓶价值正在鉴定中 , 案件也正在有序的侦办中 。
1、有网友表示 , 想不到该男子还挺有“担当”、挺为自己女友“着想”的 。 虽然是做错事了 , 但毕竟没有把责任往女朋友身上推 。
但有网友则反驳称 , 如果男子真为女友着想 , 就不应该带上女朋友 , 做这事情 。 还说与女朋友无关?这叫无知!
笔者赞同这名网友的观点 , 如果真为女朋友好 , 就不应该做这种事 , 更不应该带上女朋友一起 。 因为带上女朋友一起 , 就绝对不会因为男子的一句“与她无关”就能了事 。
2、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得很清楚 , 只要盗窃3次以上 , 不论价值多少钱或者盗窃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 均依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并处罚金 。
注意 , 按照安徽地区盗窃犯罪数额标准来计算 , 如果盗窃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 , 那就性质不一样 , 将会提档处罚 , 处3-10年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也就是说 , 由于男子在4天内作案33起 , 因此即便现在188块电瓶的价值 , 还没有鉴定出具体价值 , 男子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 这里要强调一点 , 电瓶的价值不是按照男子变卖的价值计算 , 而是按每个电瓶实际市场价值来计算 。
意思就是说 , 如果电瓶市场价是300元一个 , 那么即便男子将电瓶变卖时是50块一个 , 公安机关计算涉案金额时 , 也是会按300元一个计算的 。
3、女朋友是共同犯罪 , 绝对不会是因为男子一句“与她无关” , 就可以忽略了其参与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
《刑事诉讼法》规定 ,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 办案人员务必要重视证据 , 不能轻信一切口供 。
《刑法》规定 , 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实施犯罪行为的 , 系共同犯罪 , 各行为人需为各自在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 , 承担各自的刑事责任 。
也就是说 , 由于监控视频证据已经证实女朋友与男子是分工合作 , 女友负责“把风” , 男子负责实施盗窃 , 因此女友也要为自己的行为 , 承担刑事责任 。
综上所述 , 如果一块电瓶按300元价值来计算 , 二人将极有可能会被判处3-10年 , 并处罚金 。 当然 , 如果总价值是5万元以下的 , 则应当在3年以下量刑 , 并处罚金 。
最后 , 希望广大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 ,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 切勿因一时糊涂而导致身陷囹圄的严重后果 。 因为人生从来没有后悔药 , 而且 , 刑事处罚记录并伴随终生!
关注@以身说法!一起从实践案例中 , 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推荐阅读
- 男子看见瓶子扔在地上,正要弯腰捡起却被一女子拦住:这是我的
- ?2015年,俩小偷入室盗窃,一掀床板竟发现162万巨额现金?
- 近日,湖南益阳,一赤膊男子掏5元钱买了槟榔后,却非要说给了店主50元
- 安徽一女子婚前随口说想要衣帽间,婆婆特意安排,推开门让人羡慕
- 福建一保姆长期对老人打骂凌辱,发现监控依旧放肆,网友气愤不已
- 湖南22岁聋哑女子,新婚后不久和丈夫吵架,竟被气得开口说话
- 23岁的杭州女孩儿因红头发被网暴后极力维权,网友:原来黑头发这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