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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网红主播“彩虹夫妇”自称一场全天候带货直播总共卖出2.3亿元 , 抛开所有开支 , 大概挣了400多万元 。 8月4日 ,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 , 税务稽查部门已接到实名举报 , 针对该企业“彩彩就是虹”及其法定代表人孙彩虹纳税情况 , 成都市税务局已介入调查 。
根据有关规定 , 税务机关可以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公开言论作为查税依据 , 成都税务机关调查网红主播孙彩虹的带货及税务状况 , 不是盲动 , 是合乎税法的行为 。 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 而且 , 这种介入非常及时 , 不管结果如何 , 对谁都好 。
如果调查最后证实“一天挣400万元”是说谎 , 是网红搞的营销炒作 , 可以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 因为她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 这对她而言也是一次风险警示;如果调查下来 , 发现她真的挣了这么多 , 那只要企业依法纳税就好 , 也等于是一次“争做合格纳税人”的宣传 , 推广依法纳税观念 。
但值得注意的动向是 , 孙彩虹已经删除了炫富的视频 , 显然感受到逼近自己的查税风暴 。 这个举动确实叫人起疑 , 如果履行了合法纳税义务 , 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讲出来 , 不该有删除视频的畏怯动作 。
在成都调查这个本地网红之前 , 全国范围内的网红带货主播都已经受了一次普遍的“纳税义务教育” 。 包括薇娅在内的众多头部主播 , 被税务稽查发现有偷税漏税行为 , 其中薇娅因偷逃税行为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 , 震慑作用相当明显 。 带货网红、一般主播都应该接受到了税务部门发出的强烈信号 。
在前有当红主播遭到天价罚单的背景下 , 在行业纳税情况被税务机关纳入监控 , 全民对此有清晰认知、“吹牛也会上税”的环境下 , 孙彩虹仍在直播中宣扬自己挣大钱的最高记录 , 其迫切的炫耀之心实在违背潮流 。
但从网红主播的营销逻辑来说 , 这种看似自投罗网的炫耀又有它的合理性 。 为了保持自己的头部主播地位 , 保持“带货王”称号 , “彩彩就是虹”们不能低调 , 靠炫耀自己的成就来聚拢受众是他们的套路 , 停不下来 。
“彩虹夫妇”主播拥有936.6万粉丝 , 已绑定“彩彩就是虹”企业店 。 据直播电商数字营销服务平台数据显示 , “彩虹夫妇”粉丝量和带货水平均属于头部达人 , 8月3日以7502万直播销售额在达人带货榜中排第一 , 销售额是第二名的三倍多 。
从数据来看 , 成都这对网红夫妇的带货量惊人 , 但与2.3亿元的“口头宣称”有很大距离 , 这也为网民坐实“她撒谎”的推断提供了统计依据 。 那随之而来的问题是 , 如果最后调查“彩虹夫妇”没赚到那个400万 , 直播视频纯属胡扯 , 可尽到了纳税义务 , 那认定其为虚假宣传、并据此罚款是合法的吗?
去年10月 , 有人向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 某公司老板陈某在抖音上宣传公司一天盈利1.5亿 , 要求查处 。 经过市场监管局调查 , 陈某为公司股东 , 涉案抖音视频为宣传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 最终 , 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 对公司作出罚款20万的行政处罚 。
陈某一句“开一场会收了1.5亿” , 为公司招致20万元罚款 。微商“一天盈利1.5亿”这种宣传 , 一般人是很难让人相信 , 估计都认为是真吹牛 , 但最后还是按照“虚假宣传”的定性开出罚单;相比这一案例 , 像网红孙彩虹这样 , “一天净赚400万”似乎更有迷惑性 , 按照人们对头部带货主播的认知 , 很可能认为是真的 , 也就是说它真的会误导消费者 , 让人误以为孙彩虹很厉害——如此一来 , 利用虚假宣传获取优势 , 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事实就很难被推翻 。
【网红自曝一天带货2亿净赚400万,是不是吹牛都得“上税”】总之 , 考虑到直播带货的营销逻辑 , 结合删视频等反常动作 , “一天净赚400万”、公司尽到纳税义务、孙彩虹个人没有偷逃税 , 很像是不可能三角 。 当然 , 一切要以税务机关的调查结论为准 , 但“吹牛也要上税”这句俗话 , 在微商界乃至网红直播带货行业只怕已经是共识 , 无视它的人将付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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