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李女士将洗好的蕾丝内裤晾晒在公共楼道内,结果收衣服时却找不到了


湖北武汉,李女士将洗好的蕾丝内裤晾晒在公共楼道内,结果收衣服时却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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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李女士将洗好的蕾丝内裤晾晒在公共楼道内,结果收衣服时却找不到了


“太猖狂了!”湖北武汉 , 李女士将洗好的蕾丝内裤晾晒在公共楼道内 , 结果收衣服时却找不到了 。 一开始李女士并没太当回事 , 之后照常晾晒 , 可内裤还是每天不翼而飞 。 李女士气愤不已 , 为此她在楼道内安装了监控 。



可万万没想到 , 李女士通过监控竟发现 , 来偷自己的蕾丝内裤的人 , 竟然有三四个之多 , 而且都是男性 。 不仅如此 , 这些陌生男子每次只偷李女士穿过的蕾丝内裤 。

为什么说只偷穿过的蕾丝内裤呢?因为李女士发现全新的内裤被偷后 , 不到20秒就被陌生男子随手扔在地上了 , 而不是蕾丝边的内裤 , 他们根本不会碰 。

事后 , 李女士表示 , 最近2个月内 , 自己的蕾丝内裤陆陆续续被偷了27条 , 现在自己都不敢住在这个小区了 。

正当李女士为此而发愁之际 , 小区保安苏师傅 , 通过监控发现几名陌生男子的行为有点异样 。 因为他们在每天早上5点多 , 就会进入小区开始寻找目标 。 之后苏师傅就开始蹲守这些陌生男子 , 结果真被他抓到了一个 。



事发时 , 苏师傅通过监控看到陌生男子准备离开小区 , 于是他立即追上陌生男子 , 准备将他抓住 。 谁曾想 , 陌生男子警觉性很高 , 在看到苏师傅追他后 , 立即撒腿就往小区外逃跑 。

此时 , 一位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准备进入小区 , 他在听到苏师傅大喊抓贼后 , 立即上前抱住了陌生男子 , 自己的电动车倒在地上都无暇顾及 。

陌生男子被抓住后 , 曾试图以私了的方式求苏师傅放过他 , 但遭到了苏师傅的拒绝 。 苏师傅当即就报了警 。 目前 , 警方已经找到几名偷内裤的陌生男子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

1、这些陌生男子只偷穿过的蕾丝内裤 , 想来是有着特殊癖好 , 或者是他们为有特殊癖好的人来偷内裤 。

如果说只是单纯的有特殊癖好 , 这属于心理问题 , 不受法律所调整 。 但为了满足这种特殊癖好 , 作出违法甚至犯罪之事 , 就必须予以严惩 , 否则后患无穷 。

2、本次事件中 , 这几名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 , 他们的行为属于盗窃 , 这点毋庸置疑 。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其次 , 要看这些陌生男子是团伙作案、集团作案还是互不相识的 , 以及看他们的盗窃次数和盗窃数额 。

如果是团伙作案 , 只要人数达到2人以上即可 , 而集团作案就需要达到3人以上才行 。

至于盗窃的次数和数额 , 不分团伙、集团还是个人 , 只要整体上达到了盗窃数额较大、多次盗窃标准的 , 即可构成盗窃罪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最终量刑时 , 会根据每个人的犯罪情节轻重程度 , 分别予以量刑 。

根据湖北省关于盗窃数额标准的认定 , 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 。 另外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 。

具体到本案 , 李女士的蕾丝内裤在2个月内就被偷了27条 。 而这27条内裤的价值是否达到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 , 尚无法确定 , 但盗窃的次数肯定是超过了3次 。

因此 , 这些陌生男子均可能被刑事处罚 。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 , 达到盗窃数额较大起点 , 2年内有3次盗窃行为的 , 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数额巨大的(5万元以上) , 在3~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湖北武汉,李女士将洗好的蕾丝内裤晾晒在公共楼道内,结果收衣服时却找不到了】如果这些陌生男子是互不相识的 , 属于个人作案 , 那就要看是否有人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 , 有盗窃行为的 , 应处5~10日拘留 , 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10~15日拘留 , 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综上所述 , 这些陌生男子一个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 只是处罚或轻或重的问题 。

3、最后 , 人有生理需求是很正常的 , 但这并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 对于心理上的问题更是应该及时地就医 。

另外 , 女性将贴身衣物晾晒在公共走道 , 只要邻居们没意见 , 这也不算什么事 , 但不怕一万就怕遇到心存邪念或者有特殊癖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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