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教师诱骗女学生陪酒,3年推16位少女下火坑( 二 )


2011年12月3日 , 经过河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 , 认为嫌疑人赵芳丽利用职务之便胁迫学生卖淫 , 荼毒学子并从中获利 , 触犯了组织卖淫罪 , 其情节恶劣 , 故判处其十年有期徒刑 。


教师如同学生们的再生父母 , 在远离家乡学习知识的环境下 , 教师本应该是学生最可靠的朋友 。

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 , 本文中的赵芳丽身为一名大学教师 , 本应引领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学习 , 却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惜利用胁迫的手段使得年轻的学生坠入深渊 , 令人唾弃 , 这让受到伤害的学生以后如何面对生活 。
这起案件也给予了我们警示 , 学生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 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诱惑堕入无法逃离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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