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嘉庆年间命案:男子为救父杀人,判决结果被视为经典记录在案( 二 )



清朝时期的单眼铁铳
此案涉及几个敏感的问题 , 判决时各级官员讨论不休 。 一开始刘仁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 主审的官员认为刘仁源以火器杀人 , 按律应该重判 , 而且杀死了自己的同族兄弟更应该从重处理 , 刘仁源应该判处死刑 。
后来案件在刑部复核时 , 考虑到刘仁源的父亲刘大模 , 虽然无故挑衅他人 , 有错在先 。 可刘仁源见父被打 , 为救父亲而杀人 , 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
不过引发命案的根源在于刘大模的挑衅 , 这种情况下救父应该怎么算 。 案件被刑部权衡再三后 , 改成了\"斩监候\" , 并交由嘉庆定夺 。 嘉庆同意了\"斩监候\"的判决 。
案件判决后刘恪一直不服 , 坚持要刘仁源为儿子偿命 。 他一直闹腾到了嘉庆十二年 , 案件又被送到了嘉庆的面前 。 一个小小的案件来回闹腾了好多年 。 最终惹怒了嘉庆 , 他对地方官的办事效率和办事风格极为不满 , 发文将地方大员狠狠地奚落了一通 。 最终他派遣特清额为钦差大臣 , 前往四川查办此案 。

清朝官员形象
特清额在查办案件后 , 维持了原来的判决 。 这起案件也被《刑案汇览》收录进去 , 作为一个典型案例 , 为以后类似的案件做参考 。
我一直致力于从古人的各类案件中 , 了解古人的价值观、风俗习惯等等 。 这起案件让我思索颇多 。 古人有句话叫做\"父仇不共戴天\" , 这句话或多或少反映了部分古代人的价值观 。 历史上也有案例 , 赦免过为父仇而杀仇人的人 。 可在清朝这起案件中 , 男子为保护父亲而杀人 , 最终虽然逃过一死 , 可\"斩监候\"也相当于无期徒刑 。 清朝时期到底提不提倡为保护家人而反击他人的事?
也许清朝时期的主流思想 , 还是尽可能地保护人的生命为主吧 。 如果前文的刘仁源不杀伤人命 , 或许他不会被判刑 。 嘉庆时期的这起案件 , 也让我们看到 , 在那个年代任何人的生命都是被重视的 。
我是解读古代案件的冷眼 , 欢迎各位朋友关注我 。 我们一起从历朝古案中 , 探寻古人生活的细枝末节 。
参考资料:《清实录.嘉庆实录一百七十四》 , 《刑案汇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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