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女子离婚后,带现任强行搬去前夫家住:荒诞的3人同居( 二 )


可她的二婚妻子也不是吃素的 , 许女士把她保姆使 , 吃她的饭 , 还要百般挑剔嫌弃 , 时不时辱骂几句 , 和周某诉苦 , 周某也只是花言巧语地安慰几句 , 没有实际行动 。 三人就这样难堪地相处着 , 后来李某兰觉得忍无可忍 , 就将许女士告上了法庭 。
许女士没有用正当的途径为自己争取房子的所有权 , 离婚时也没有将房子分割 , 现在周某已经再婚 , 并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 许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 , 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 , 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 , 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 , 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 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如果许女士执迷不悟 , 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
“十年修得同船渡 , 百年修得共枕眠 。 ”许女士在处理家庭矛盾时确实存在不妥之处 , 但她对家庭的付出 , 也是不可否认的 , 情意不在 , 好聚好散便是 。 如果周某能正确处理婚姻纠纷 , 不起欺骗的心思 , 企图人财兼收 , 也不会家宅不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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