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儿

【海南三亚,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儿】

海南三亚,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儿


文章图片


海南三亚,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儿


海南三亚 , 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儿 。 苏某和高某是夫妻 , 平时二人夫妻关系不是特别好 , 经常会吵架 , 苏某还打妻子高某 。 某日 , 苏某突然发现 , 妻子高某可能已经出轨了 。

某日晚20点 , 妻子高某要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 , 临行前 , 苏某对高某说要早点回来 , 高某应允 。 高某外出后 , 苏某一直尾随高某 , 并全程跟踪观察 。 过程中苏某发现 , 某个开奔驰车的男子加入饭局 , 并对高某动手动脚 。

苏某开始不停地给高某打电话 , 但都未获得高某回应 , 凌晨2点半 , 高某主动坐到奔驰车上准备回家 。 苏某怒从心头起 , 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砸向奔驰车的挡风玻璃 , 奔驰车上的男子下车后逃跑 , 苏某从裤兜中掏出匕首 , 追赶奔驰男子 , 但没追上 。 之后回到车附近 , 看到妻子高某 。 苏某想吓唬一下妻子 , 于是握住匕首的一部分 , 对着妻子后脑勺捅了几刀 , 妻子倒地 , 苏某离开现场 。 之后苏某主动投案 , 并如实交待案情 。 最终妻子高某不治而亡 。



1.苏某的行为到底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区分故意杀人罪并非以被害人的受害结果来评价 , 而是以行为人的行为目的来评价 。

也就是说 , 对于故意杀人罪 , 犯罪行为人追究的结果是对方死亡的故意 , 而对于故意伤害罪 , 犯罪行为人追究的是伤害对方 。

就本案而言 , 结合行为苏某的供词 , 自己并没有夺取妻子生命的目的 , 并且以当时苏某握住一部分刀刃 , 对妻子高某进行捅刺(事后发现苏某的手心有被刀刃划伤的证据) , 说明苏某只是想吓唬一下高某 。

因此依据《刑法》中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 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苏某提起刑事诉讼 。

2.苏某面临什么处罚?依据《刑法》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不过从案发后苏某的表现来看 , 倒是有几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 比如:(一)案发后 , 苏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 并如实交待案情 , 依据《刑法》规定 , 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案情的 , 属于“自首” ,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二)本案属于家庭矛盾引发 , 相对于社会上陌生人之间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案件 , 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 司法实践中 , 对于此类案件一般会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 3.一日夫妻百日恩 , 百日夫妻似海深 。 尽然因为缘分 , 彼此走到了一起 , 能够做到好聚 , 如果实在因为矛盾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 , 那就好好谈一下 , 承诺彼此不再纠缠 , 做到好散吧 。 对此 , 您怎么看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