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男子欠3500元22年不还,本息累计高达40万,永州法院判了( 二 )



诸如此类的纠纷案件 , 还有2017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借贷案件 , 两兄弟间没有签订任何借条 , 只通过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借出15万元 , 到了约定还款日时借款方并没有如约还款 , 并且扬言没有借条想还就还不想还就不还 , 就此事 , 两人对簿公堂 。
相信很多读者也遇到过亲人借钱是没有写借条 , 或者日子久了借条遗失了的情况 , 像这种情况如何讨回借款呢?
其实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 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 , 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 , 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没有借条等借款依据的前提下 , 双方有交易往来的记录 , 可以作为借贷证据进行起诉 , 但是如果被告方反咬一口说这笔钱是原告还给他的那怎么办?

这时候就需要原告出具相关证据 , 比如对方与你借款时的借款文字请求 , 或者是在多次与对方追讨欠款的文字信息 , 或者是提供讨要欠款的视频 , 证明自己是放款人 , 对方是借款人 , 而这笔款项是对方向自己借的 , 属于借贷关系 , 法院即可受理案件 。
【回顾 男子欠3500元22年不还,本息累计高达40万,永州法院判了】法院对赵陈二人借贷案的公平公正判决自然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 , 这桩遗留22年的借款纠纷就此得到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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