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花16万元买的房子
十五年后拆迁获赔419万
这是不少人梦寐以求的好事
可没想到的是
当年的卖家竟反悔
认定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
这拆迁款难道就“泡汤”了?
2003年7月18日 , 时年33岁的魏某丽考虑到孩子渐渐长大 , 在住的房子有些小了 , 恰好手里也攒了一些钱 , 便想要换套大一点的房子 。
某天 , 魏谋丽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房产广告觉得还不错 , 于是联系上了卖家刘某云 。 刘某云的丈夫前几年生了一场重病 , 几经治疗依然没挽留住生命 , 为了给丈夫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 , 还欠下了一笔钱 , 家里的小儿子又还要读书 , 靠她微薄的工资 , 根本难以负担这一大笔的支出 , 所以她想到了卖掉家中的老宅院来还债 。
老宅院一共547.68平方米 , 刘某云报价155000元 。 魏某丽看了房子觉得还不错 , 决定买下房子 , 因为对刘某云的同情 , 还加了5000元凑够了16万 。
交易完成后 , 两家各忙各的生活 , 此后的十五年内都没有交集 。 魏某丽这边自然是住进了新买的房子 , 而刘某云也拿着卖房款还了债 , 又用剩下的2万多在自家承包地盖了4间大棚房住 。
然而 , 没想到的是 , 因为十几年后的一个项目 , 两家再次有了交集 。
2017年10月 , 老宅院所在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 面临拆迁 。 根据初步估算 , 那套房子至少能够拿到419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
还没等魏某丽从拆迁的喜悦中缓过来 , 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刘某云及其两个儿子将她告上了法庭 。
刘某云的诉求是 , 她与魏某丽签订的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 , 同时请求法院判令魏某丽返还房屋宅基地及相关证件 。
原来她们的买卖是有问题的 。
魏某丽是城市户口 , 但刘某云家的老宅属于农民住宅 。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 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 。
刘某云认为 , 自己完全可以依法要回房产 , 但她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 魏某丽当年和她一样 , 不清楚这类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 所以现在她可以退一步 , 不说把房产全要走吧 , 起码拆迁款得分个一半 。
按照刘某云的说法 , 魏某丽应该至少分200万元给她 , 但魏某丽怎么肯呢?虽然有城镇户口买农村房屋情况 , 但她认为 , 自己当年和刘某云都对相关法规不清楚 , 房屋买卖合同是完全自愿、公平交易签订的 , 更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 , 自己于情于理都是默认的户主 , 房产跟刘某云再没关系 , 买卖合同也应该视为有效 。
从整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 , 支持刘某云显然对魏某丽不利 , 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 所以法院决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买家购买房屋后没有进行翻建、扩建 , 可以按照过错原则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 。 如果有翻建、扩建 , 则要保护购买人翻建、扩建的利益 。
根据这一原则 。 魏某丽购买房屋后 , 自己出资扩建的284.81平方米的有证房屋产生的拆迁收益 , 应归魏某丽所有 。 原有交易的两栋老房子 , 则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割 , 法院判定的这个过错比例是:魏某丽享有70%份额 , 刘某云享有30%的份额 。
【女子花16万买房后拆迁获赔419万,卖家反悔】2018年12月18日 , 根据上述依据 , 法院判处所涉4195759元的房屋 , 魏某丽享有其中的3822836元 , 刘某云三人享有372923元 , 驳回其它诉求 。
推荐阅读
- 中国最猖狂的“正能量”骗子,突然摊牌了
- 诈骗20亿,卷款跑路?“爱国”的金融讲师翟山鹰,如今招认了
- 诈骗20亿,卷款跑路!最“爱国”的大忽悠,终于摊牌了
- 最狂“正能量”骗子翟山鹰,跑路后竟怒骂“韭菜”太蠢太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