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喝酒打架,成本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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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普宁站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清查时 , 查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郑某 , 经核查 , 郑某涉嫌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 现被警方上网通缉 。
据了解 , 郑某平时喜欢到酒吧喝酒 , 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 , 郑某和朋友结伴到汕头的一个酒吧喝酒 。 酒过三巡后 , 郑某在酒吧与别人发生了口角 , 由于酒精上头 , 喝酒意识不受控制 , 郑某竟然在酒吧门口对对方大打出手 , 将对方打伤 。 郑某在酒醒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 便开始到处躲藏 , 直到被民警抓获 , 送进牢房 。
警方提示 , 喝酒莫打架 , 打架成本高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单位: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普宁站派出所
通讯员: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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