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的确狡猾至极,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自称“吴法天”!( 二 )



吴丹红类似“无罪辩护”或“轻罪辩护”的案例还有很多 , 在业内颇具影响力 。

这次吴丹红为劳荣枝辩护 , 其实也是在从“证据”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 , “双保险”为劳荣枝做“轻罪辩护” , 比如证据方面质疑一审中对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对其“主犯”的认定 , 试图将其认定为从犯或者胁从犯 , 从而获得更轻的量刑;再就是质疑一审“合议庭由3人组成”的程序不合法 , 应由7人组成 。



无论是从哪个方向 , 其辩护的最终诉求都是改变“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 或者通过“发回重审”来曲线“改判” 。

抛开“孰是孰非”的问题 , 吴丹红和检察公诉人在庭审上的“拉锯”确实精彩 , 不愧“吴法天”的称号 。

但是 , 事实终归胜于雄辩 , 即便再精彩的辩护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

劳荣枝自称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威胁和精神控制 , 想逃跑却逃跑无门 , 但是法子英在伏法之后 , 非但不主动投案自首 , 反而“隐姓埋名”在多个城市之间辗转逃匿20年 , 这显然与她所说的“受胁迫”存在明显的出入和矛盾 , 其狡辩不过是为了改变死刑的判决结果 , 挣扎“续命”罢了 。

如今 , 为期3天的二审庭审已经结束 , 律师界“扛把子”吴丹红的辩护究竟能否改变“死刑”判决的结果?且拭目以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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