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21岁实习女护士惨死宾馆床下,凶手:她杀了我的孩子( 二 )


柳佳并不愿意和吉某继续下去 , 她将自己“找备胎”刺激男友做的错事 , 告诉了真爱贾某 。
一番沟通后 , 贾某表示理解和原谅 , 带着她去做了手术 , 打掉孩子 , 两人继续幸福 , 这让吉某不爽 , 他怒问柳佳:“你杀了我的孩子 , 就不怕要付出代价?”柳佳觉得莫名其妙 , 孩子生不生本来就应该她做主 。 如果分手吉某觉得吃亏 , 那他提要求就是 。
吉某于是让柳佳把他花的钱一笔笔还了 , 柳佳还未工作 , 根本没那么多钱 。 于是 , 吉某提出以开房作为补偿 , 只想赶紧摆脱他的柳佳答应了 , 案发当天 , 两人本来是要彻底分手的 , 但柳佳和吉某在一起时毫无顾忌地和贾某打电话亲密聊天 , 挂掉电话就说要和吉某彻底了断 。
吉某越想越怒 , 以为可以有个大学生女友 , 却白当这么久备胎 , 柳佳不但和另一个男人打掉他的孩子 , 还当着他的面与那个男人说说笑笑 。 他怒问:“你真的不怕我杀了你?”柳佳躺在床上随意回答:“你舍不得杀我 。 ”

可这次吉某发了疯 , 真扑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柳佳拼命挣扎 , 却敌不过吉某的力气 , 将其杀死后 , 吉某藏尸床底 , 匆匆逃走 。 年仅21岁的实习女护士被发现裸死宾馆床下 , 真凶竟是备胎男友 , 还控诉女子杀了他的孩子 , 这番情感纠葛让观者十分感叹 。
吉某因为不能正确处理与柳佳之间的感情纠纷 , 以残忍的方式非法剥夺其生命 , 发泄内心积怨 , 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到案后 , 吉某能够如实供述 , 坦白罪行 , 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 综合考虑本案的起因、被告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经法院审理后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三人的情感纠葛 , 以这种极悲情的方式落幕 。
感情永远只能一对一 , 找“备胎”不可取 , 强扭的瓜不甜 , 为不值得的感情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 更是大大不值 。
【2011年,湖北21岁实习女护士惨死宾馆床下,凶手:她杀了我的孩子】(《2011年 , 湖北女护士赤身裸体惨死宾馆床下 , 凶手:她杀了我的孩子》一文当事人为化名 , 图片源自网络 , 配合叙事 。 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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