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图片
【男子假冒警察,借机性侵宾馆女服务员】

“有没有无证居住赌博嫖娼的?”色胆包天的荆门男子高某 , 穿戴网上买来的警服和证件 , 走进一家火车站附近的宾馆“例行检查 , ”并以查封相威胁 , 把一年轻貌美的女服务员陈某带回查问 , 到预定好的酒店并实施两次性侵 , 遭到刑拘后被提起公诉 。
高某吃喝嫖赌 , 游手好闲 。 一天他发现火车站附近的宾馆有一位年轻靓丽的女服务员 , 顿生邪念 。 可是总感觉狗咬刺猬 , 无法下嘴 。
就在他失望之余 , 偶然看到了交警执法 , 心中有了主意 。
在网上购买了人民警察的警服和证件 。 穿戴整齐后到该宾馆“例行检查 。 ”并且威胁老板 , 终于如愿以偿地带走了女服务员陈某实施了性侵 。
女服务员陈某事后报警 , 警察刑事拘留了高某 。
现在警察出警都必须是两人以上 。 而且必须有一人佩戴执法记录仪 。 办案中高某一人执法 , 并且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 。 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通常我们看到穿警服的警察来了之后 , 往往容易忽略这些细节 。
高某涉嫌强奸罪 。 强奸罪是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 , 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 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本案高某以警察例行检查为由 , 扬言查封宾馆的行为 。 已经威胁到了宾馆老板和女服务员陈某 。 而陈某被带回后 , 仍处于这种威胁之下 , 而不敢反抗 。
因此高某涉嫌构成强奸罪 。 对高某应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高某是接续犯 。 接续犯是指如果行为人利用同一机会连续实施数个密切联系的同一犯罪行为的应认定为一次行为 , 以接续犯论 。
本案中 , 高某把赵某带到宾馆内实施两次性侵的行为 , 因为时间和地点都有接续关系 , 不可间断 , 所以成为接续犯 。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接续犯在量刑时 , 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一次 , 可以增加6个月到1年的刑期 。
高某也同时涉嫌招摇撞骗罪 。
根据《刑法》279条的规定 , 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 ,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 进行诈骗 , 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
本案的高某为了达到奸淫女服务员的目的 , 以冒充警察执法的行为损害了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 。 同时也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 因此高某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 。
根据《刑法》279条 ,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招摇撞骗罪是一种行为犯罪 , 一旦实施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 。
本案中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 , 应从重处罚 , 应处三年有期徒刑 。
对高某应当数罪并罚 , 还是重罪吸收轻罪呢?
本案中高某以实施强奸女服务员为目的 , 犯罪的方法又触犯了招摇撞骗这一罪名 。 明显属于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 , 为了强奸妇女这一目的行为而实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方法行为 , 构成牵连犯 。
对于牵连犯 , 我国刑法规定是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 , 即按一重罪来处罚 。 本案对高某应以强奸罪处罚 , 不实行数罪并罚 。
这也许就是荆门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高某的原因吧 。
最后想说的是面对人民警察执法时 , 当然要配合 。 但是一定不要慌乱 。 如果发现确实有可疑之处 , 可以拨打110求助 。
你对此事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
推荐阅读
- 95年陈恂敏抢银行1500万,富二代变逃犯,藏21年后因同伙自首暴露
- 案例:男子与情人车内互动,忘拉手刹致车子滑入湖中
- 小伙“杀害”室友逃亡十年,每年烧纸祭拜,被捕后才知对方是装死
- 5年1亿!火箭让全明星从身边溜走,阿伦在骑士升华,斯通走了臭棋
- 死刑犯王立华最后一晚,临刑前泪流满面忏悔,狱警:他不是真心的!
- 福建男子冒充营长,频繁出入娱乐场所,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
- 男子连玩441小时游戏被封号。网友:“命大”!
- 1990年亲姐为800元卖掉妹妹,全家人帮姐姐隐瞒,后来怎么样了?
- 发生中毒致死事故,山东省万兴食品有限公司被罚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