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黑势力团伙21人被判刑


邯郸一黑势力团伙21人被判刑



近日 , 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丛台区王文现等人涉黑案件” 。

据警方介绍 , 今年56岁的王文现系邯郸市丛台区小西堡乡南大堡村人 , 于上世纪90年代到山西、北京贩卖蔬菜 , 后成立飞腾蔬菜包装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新科锻造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矿区阳光钢铁有限公司等 , 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
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 2010年王文现准备投资建设永年县南大堡蔬菜市场 , 同年10月成立了永年县聚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外吸收公众存款 , 用于市场建设 。 为征用建设南大堡蔬菜市场用地 , 王文现纠集团伙成员以永年县客隆精菜发展有限公司名义 , 非法与原永年县小西堡乡后未寨村、南大堡村、东马庄村村民签订《土地长期租赁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换地协议》 , 非法占用500余亩耕地 。
在征地期间 , 为达到征地的目的 , 王文现等人采取恐吓、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强迫村民流转土地 , 引起原永年县小西堡乡后未寨村村民上访 。 2011年2月26日 , 因怀疑村民上访系李某某带领 , 遂指使团伙成员将李某某撞至轻伤一级 。
在2011年至2016年期间 , 王文现带领团伙成员通过放火、殴打、辱骂、威胁、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 , 强迫当地菜农、菜商等到其经营的南大堡蔬菜市场进行交易 , 时间持续达五年之久 , 对周边一带的蔬菜交易形成非法控制和重要影响 。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 长期以来 , 以王文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商养黑 , 以黑护商 , 猖狂地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 还利用宗亲、姻亲关系以经济利益操纵、破坏基层选举 , 把持基层政权 , 不仅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而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2019年12月16日 , 丛台公安分局以强迫交易案受理并立案侦查 。 经过初期侦查摸清案情后 , 该案于2020年4月20日被河北省公安厅认定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 , 集中精干警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
经过一年十个月的细致工作 , 民警最终查明该组织全部犯罪事实 , 掌握了犯罪组织的全部架构及人员构成 。 时机成熟 , 警方果断收网 , 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70余名 。
2021年12月15日 , 丛台区人民法院对该黑社会团伙21人进行判决 , 主犯王文现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三年至一年又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一审宣判后 , 王文现等人提出上诉 , 2022年7月11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 , 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这一被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得到从严从快审理 , 进一步向社会传递了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 。
【邯郸一黑势力团伙21人被判刑】来源:邯郸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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