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没拉手刹撞死自己,家属向违停者索赔107万,法院这样判?


厦门男子没拉手刹撞死自己,家属向违停者索赔107万,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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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没拉手刹撞死自己,家属向违停者索赔107万,法院这样判?


厦门男子 , 驾驶轻型货车驶出停车场时 , 没拉手刹就下车手动打开闸口 。 由于处在上坡 , 车子慢慢地滑了下去 , 最终酿成了悲剧......

案情回顾叶某(男) , 是厦门一个轻型货车司机 , 平时负责在某商场拉载货物 。 案发当天 , 叶某装满货物后 , 从厦门某商场的地下车库离开 。 开到停车场门口时 , 因为需要手动刷卡才可以放行 , 叶某将车停稳后(没拉手刹) , 下车刷卡打开闸门 。

据监控视频显示 , 就在叶某下车开闸口时 , 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大喊 , 叶某这才发现货车竟然在后退 。 由于存在坡度 , 货车的速度越来越快 。 叶某再次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 跑到车后 , 试图推车延缓车速 。
在叶某左侧的上坡位置 , 违规停着一辆车 。 他被货车挤压在小轿车上 , 当场昏迷 。
停车场的其他人员见状 , 第一时间拔打了急救电话 , 同时也报了警 。 交警赶到现场后 , 调取了监控录像查看 , 出具了事故责任书 , 认定叶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 。
叶某被送往医院后 , 由于内脏受到了严重的挤压 , 最终不治身亡 。
事后 , 叶某的家属并不认同事故鉴定的结果 。 他们认为 , 叶某是死于两车相夹而亡 , 如果没有那辆违规停驶的车辆 , 说不定叶某就不会受到伤害 。 之后 , 叶某家属向违停车主袁某索要赔偿 。
袁某认为 , 由于案发当天是周末 , 商场人员太多 , 停车位已经停满 , 所以袁某才将车辆停在上坡的一个空旷角落 。 就算是违规停车 , 也只是干扰了车辆的通行 , 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 叶某的事情是他不能预知到的 , 所以不应该赔偿 。

双方为赔偿的事宜发生了纠纷 , 最后袁某联系了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在看到事故鉴定书后 , 赔付了叶某家属1.1万元 。
叶某的家属认为赔付金额太少 , 于是将袁某和其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 , 索赔107万余元 。
庭审判决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 , 叶某在上坡路段停车后 , 没拉手刹 , 违背了道路交通规定 , 并且试图用个人减缓车辆滑动 , 叶某应该为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
袁某存在违规停车的行为 , 违反了相应的规定 。 但是袁某不能预知到自己违规停车会造成叶某的死亡 , 违规停车与叶某死亡时间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弱 。 因此袁某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袁某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最后 , 法院驳回了叶某的诉求 。

律师说法法律上 , 民事赔偿责任是怎么认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过错 , 在法律上过错构成有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
2.行为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
本案中 , 损害的事实存在(叶某死亡) , 袁某虽说停车的行为存在过错 , 但只是违规 , 不涉及违法 。 袁某违规停车的行为和叶某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所以袁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
在自然事实的基础上 , 如果停车场闸口不用手动打开 , 叶某就不会受到伤害 , 如果商场不要叶某运货 , 叶某也不会受到伤害 。 但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来看 , 这二者之间不存在关联 。
司法实践中 , 不能无限地扩张连带责任 。 从自然事实的角度 , 每一个行为都会引发无穷无尽的后续效应 。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 就是要在自然事实的因果关系链上切一刀 , 这样才不会使一个行为人因为行为而承担漫无边际的赔偿责任 。
对此案 , 你们怎么看?
【厦门男子没拉手刹撞死自己,家属向违停者索赔107万,法院这样判?】注: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叙事使用 ,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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