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单位里的人发现情况不对赶过来时 , 李志明已经与李小春逃跑 , 不过很快两人就被警方逮捕 。
接受审讯时 , 李志明和李小春两人都对事件的经过做了完整表述 , 并且愿意认罪认罚 。 李志明始终认为自己才是最受伤的人 , 因为他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 , 而李小春却认为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 , 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合法的身份 , 两人每天都忙于工作 , 生活早就已经没有了激情 , 她这也是情难自控做出的行为 。
他们对于婚姻的观点我们不作评判 , 但是李志明已经犯下故意杀人罪 , 根据规定 。 犯此罪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属于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李志明是出于情感纠纷杀人 , 死者王某本身具有严重过错 , 所以依法可以对他进行减刑处理 , 而李小春虽然没有持刀杀人 , 但是她参与了整个作案过程 , 并且帮李志明带刀 , 属于从犯 , 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这场荒唐的爱情发展到最后 , 真正受伤的是他们俩年仅3岁的孩子 , 他不受外公外婆待见 , 父母又双双入狱 , 他接下来要独自面对的一切都是十分艰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