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男子组织黑恶团伙长期横行沙溪镇一带!二审仍被判刑17年


广东中山:男子组织黑恶团伙长期横行沙溪镇一带!二审仍被判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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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男子组织黑恶团伙长期横行沙溪镇一带!二审仍被判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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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 , 一大批靠着非法手段敛取巨额财富的涉黑组织被一网打尽 。
本案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 。
2005年以来 ,罪犯张某文 , 张某克等人在中山市沙溪镇厚山某交易市场、涌头某交易市场纠集组建布碎运输车队 , 通过威胁恐吓、殴打商户、敲诈勒索等方式强迫市场商户接受其车队的货运服务 , 以此长期活跃于布碎市场 , 逐步形成了以张某文、张某克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在当地布碎运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 以此非法敛财 , 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此外 , 张某文长期非法占用位于沙溪镇凤凰山的林地 , 并指使、纵容他人在该土地上大量倾倒垃圾 , 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
张某文 , 在90年代末就曾经故意伤人 , 1996年4月11日 , 张某文纠集组织成员持刀将被害人张某明双腿膝盖砍伤 。 2004年12月6日 , 4名组织成员将被害人邹某兵、冉某林砍伤 。




2005年至2015年 , 在张某文、张某克带领和授意下 , 组织成员带领车队成员巡查市场 , 组织“打手”以“砍手砍脚”语言恐吓、打砸等方式震慑厚山、涌头市场商户 , 垄断、控制市场至民众镇多个码头、横栏镇某局等码头的布碎运输业务 , 导致商户14名被害人损失227万元 。 2005年至2009年 , 为谋取码头回扣等不法利益 , 张某文等人负责为民众多个码头的实际经营者提供货源 , 并强迫商户接受码头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水路运输服务 , 每月收取2万元回扣 ,
【广东中山:男子组织黑恶团伙长期横行沙溪镇一带!二审仍被判刑17年】2019年12月13日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 ,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强迫交易罪 , 污染环境罪等罪 , 判处张某文有期徒刑17年 , 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 罚金35万元 , 张某克获刑10年 , 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 罚金10万元 , 其余16人获刑1年9个月至8年6个月不等 , 宣判后 , 张某文等不服上诉 , 2020年4月22日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本案来源:广东法院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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