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怎样的行为才构成骗婚

一、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 , 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
在司法实践中 ,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
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 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 , 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
三、在实践中 , 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 , 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 , 对婚姻不负责任等 , 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 , 不宜定性为骗婚 。
【法律依据】
【女方怎样的行为才构成骗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 , 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 , 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 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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