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 , 石门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据悉 , 被告在明知石门县域禁猎区、禁猎期 , 却没有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 , 采用架设高压电箱、使用捕猎夹等方法捕获了野猪6头、黄麂8只 。 部分已经被食用 , 还有的则是用于出售 。 通过此手段 , 两人非法获利共计近8000元 。 最后两人因为伤害国家保护动物 , 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一年四个月不等 , 缓刑两年 。
2022年9月18日 , 休宁县公安局查获两起非法狩猎事件 。 村民田某和项某利用数量众多的捕兽夹捕杀野生黄麂、猪獾、华南兔等物种 , 当被查获的时候发现 , 其家中冰柜竟然还藏了5只野生黄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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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猎捕事件层出不穷 , 近些年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件中大的有数百只 , 少的也是数只 。 有的在运输过程中被发现 , 有的则是猎捕现场被抓获或者窝藏点被发现 。 但显然 , 相比于已经被发现的 , 肯定一些侥幸逃脱的不在少数 。 而从根本原因来说 , 无论是生存环境遭破坏 , 还是猎捕行为和人类都脱不了干系 。
野生保护动物频繁“进城入村” , 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值得一提的是 , 不仅仅是黄猄 , 像野猪、蛇、熊、云南亚洲象等保护动物都频繁现身在人类生活区域 。 野生保护动物频繁现身按道理更能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 为什么究竟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却暂不能下定论呢?
魔方看来确实也比较复杂 ,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 首先 , 野生动物频繁现身城市肯定是违背天生爱自由的生理属性 , 那么它们被迫离开原来生活区域 , 无外乎要么是因为适宜环境不存在了 , 需要迁徙 。 再要么就是人类压缩了它们的生存空间 , 为了生存不得不和人类共存 。
其次 , 野生动物没有经过驯化 , “野性”很重 , 极容易误伤人类 。 像野猪、熊等都是大型猛兽 , 此前伤人事件并不少见 , 因为野猪身亡、因为黑熊攻击躺地装死也无效都有前车之鉴 。 此外 , 因为人类采取正当的自卫其实也可能会伤到动物们 。
再者 , 像野生动物根本不可能打疫苗 , 自身卫生情况不明 , 也可能携带病菌乃至是可导致大片传播的病毒 。 因此综合以上多个方面 , 野生动物频繁“进城入村”无论是对于动物们本身 , 还是人类自己 , 长久来看或许都并非一件好事 。 当然 , 以上也只是魔方的看法 , 那么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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