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接新娘的迈巴赫头车按新郎的要求和承诺,开进了狭窄的乡间小路( 二 )



2.\t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 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 , 而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 这里新郎坚持要迈巴赫头车驶入狭窄小路 , 造成了车身多处划痕 , 便是他主观上的判断失误 。

3.\t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 。 迈巴赫车身的多处划痕 , 和新郎好面子和判断失误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 因此给对方造成了必然的车损 。

至于新郎说的“口说无凭”更不成立 , 依据《民法典》137和143条规定:口头承诺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 就具有法律效力 。

因此 , 曹先生完全可以在报警后提起民事诉讼 , 要求新郎按价赔偿车损 。 就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车队其他司机也可以为人证 ,只有头车进入小路 , 其他车辆留停大路的事实也可作为旁证 。

所以说 , 新郎事后反悔 , 想要推卸责任是不可能的 , 这种做法没有担当不说 , 而且既丢面儿 , 又掉了素质 。

人无信而不立 , 无论是男子汉还是小女子 , 既然是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 就必须做到言出必行 , 行而必果 。 想要翻脸不认账 , 那也得看法律允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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