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岭潭模具有限公司撤销备案告知书


关于对东莞市岭潭模具有限公司撤销备案告知书


【关于对东莞市岭潭模具有限公司撤销备案告知书】东莞市岭潭模具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2022年08月18日 , 我局收到群众举报 , 反映吕超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 被冒用备案为东莞市岭潭模具有限公司监事 , 要求撤销公司监事备案 。
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 , 经查看该公司登记住所、询问相关人员及部门 , 调取相关证据 , 现已调查终结 。 调查结论认为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拟撤销该公司于2018年04月17日的监事备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 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 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 , 应当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 , 视为放弃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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