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深圳宝安“黑老大”王小西的江湖路( 二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 王小西先后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 , 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 并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 处罚款160万 。
至于王振北等其他犯罪嫌疑人 , 虽然也构成了多项罪名 , 但考虑到不是主犯 , 且主动供述了罪行 。 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到一年一个月不等 。

王小西的江湖路也昭示了一个道理 , 黑帮老大无论多讲义气 , 无论多么豪气 , 本质上也是违法犯罪分子 。 黑就是黑 , 白就是白 , 不能将黑的洗成白的 ,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清算 。
【案例:深圳宝安“黑老大”王小西的江湖路】(《案例:深圳宝安“黑老大”王小西的江湖路》一文涉及隐私 , 当事人均为化名 , 部分图片为网图 , 仅配合叙事 。 尊重原创 , 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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